通過強制清場,李先生的4000平方米房產順利移交;通過靈活處置查封設備,工人拿回100多萬元血汗錢;通過對方物資抵償債務,某小微企業得以周轉經營……
今年4月1日至9月30日,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全市部署開展“惠州執行風暴2023”專項行動,突出強制震懾,促進案件辦理質效提升,兌現勝訴權益,維護司法權威。博羅縣人民法院積極參與其中,為博羅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優質的司法服務和保障。在此次專項行動中,博羅法院執結案件4157宗,執行到位金額6.1億元。
以硬的舉措讓執行案件落地解決
近半年來,博羅法院集中攻堅的勢頭更猛,綜合運用各類強制執行措施,全面營造強制執行聲勢。
博羅法院強化“執行+”,織密強制執行“法網”。
該院與稅務部門建立詢價對接機制,對查封的財產啟動網絡拍賣程序等,已向稅務部門發出定向詢價函24份,對136套房產進行詢價。這一耗時短、零費用的司法拍賣價格評估方式,既減輕了當事人負擔,也因“執行+稅務”而提升了執行財產處置效率。
博羅法院在執行中,實行“活封活扣”。
在查人扣車、實施拘留、拒執罪立案偵查等方面,博羅法院加強與公安聯動,對57名被執行人進行布控,將4人移送追究拒執罪。此舉讓強制執行強到底、硬到底。
針對長期拒不執行的被執行人,博羅法院還通過“集中攻堅一批、列入失信一批、曝光懸賞一批、強制拘傳一批、強制清場一批”等手段,彰顯法律權威。專項行動開展以來,該院通過開展夜間執行或假期突擊等方式集中攻堅,累計拘留28人、拘傳76人,列入失信名單259人,并開展清場活動6場次,累計清場交付5800平方米。
與此同時,博羅法院還采用預罰款、預拘留等執行“預處罰”震懾舉措,對被執行人先禮后兵,督促其主動履行義務,收到不錯成效。
以新方式方法提升執行效率
破解執行難題,機制創新對案件的快速執結同樣有著事半功倍的效用。
“財產處置前移”和“執前督促”,這是博羅法院在執行工作中的新嘗試。
據博羅法院執行局負責人介紹,“財產處置前移”是指從今年7月開始,前端集約團隊在集約查控財產的同時,經審查符合處置條件的財產將直接移送財產處置團隊,將財產處置的節點前移,壓縮辦案用時;“執前督促”則是對于訴訟費、刑事涉財產刑、標的額較小、行為執行的案件優先通過執前督促履行,加強前端化解。
申請執行人陳某專程跨市來到博羅法院,領回“早已不抱希望”的工資。
原告李某與被告陳某原為合作關系,主要通過整合兩家相鄰房產統一對外出租獲取收益,后因雙方發生糾紛導致原告李某未能如期收取租金,起訴至法院要求被告陳某返還房產。法院經審理判決被告陳某將房產返還給原告李某,判決生效后因雙方未能就返還房產一事達成一致,李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為節約司法資源提高執行效率,博羅法院決定啟動執前督促程序,向被執行人發出“執前督促”。通過這一程序,被執行人知曉了相關法律規定并自愿交還涉案房產。用時不到一周,快速兌現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據悉,博羅法院將持續探索執源治理新路徑,加強矛盾糾紛前端化解,從執行源頭上規避衍生問題。
執行為民,全力以赴保民生
執行無小事,執行標的再小也是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再難也要想方設法完成。
為了保障此次專項行動,博羅法院在人員、車輛、辦案設備上均給予傾斜,同時,向社會公布各執行團隊的公務手機(微信)號,暢通當事人溝通渠道,提高執行效率和便利性。尤其在涉民生執行行動中,堅持集中行動與分散行動相結合,根據執行案件情況綜合運用各種執行措施,為執行專項行動的開展營造了良好氛圍。
4月25日,申請執行人陳某專程跨市來到博羅法院,領回“早已不抱希望”的工資,更重要的是要當面對執行干警說聲謝謝。原來,陳某、黃某是某餐吧的員工,后來餐吧停止經營,包括陳某在內的17名勞動者被拖欠了近9萬元工資。勞動仲裁后,餐吧一直未執行。無奈之下,陳某、黃某作為代表向博羅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過執行員的多方斡旋,該餐吧經營者將17名勞動者的工資匯至法院賬戶。款項到賬后,博羅法院立即通知17名勞動者提交收款材料以便劃撥工資款。
據悉,此次執行專項行動,堅守涉民生案優先執行的原則,博羅法院執行涉民生案件到位金額1890萬元。
暖企助商,護航經濟發展
企業是縣域經濟的主要抓手。此次專項行動中特別提到,要深入貫徹善意文明執行理念,開展暖企助企執行行動。
惠州某生物科技公司因被拖欠貨款5萬多元而訴至法院。進入執行階段,被執行人表示,因疫情原因被下游企業拖欠貨款,經營困難,已停止經營。經博羅法院查詢,該被執行人名下確實無財產可供執行。
眼見未能執行到位,申請執行人焦急地說:“5萬元不多,但我這個公司就是做點小本生意,需要它來周轉,這種情況該怎么辦?”
執行員當即向申請執行人表示,無論如何,法院會窮盡執行措施,盡力兌現勝訴人權益。隨后,執行員多次聯系被執行人,要求想辦法籌款,否則將采取限制高消費、拘留等強制執行措施。然而,該被執行人卻因公司停止經營正另謀出路,此時也是無能為力。
在案件陷入僵局時,執行員向被執行人提出通過執行其到期債權,以兌現申請執行人的勝訴權益。該被執行人隨即向執行員表示,其手上確無現金,但有其債務人用來抵償的白酒。執行人員即刻想到申請執行人經營范圍有涉及酒品的業務,馬上聯系申請執行人,組織雙方進行協調。
經雙方商定,被執行人將29箱白酒托運給申請執行人,申請執行人驗貨后確認執結。今年9月19日,收到29箱白酒后,申請執行人交來結案申請書,確認被執行人履行完畢。
這個因被執行人經營困難且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是博羅法院以法護航企業發展的一個縮影。在案件的執行中,博羅法院在增強法律威懾力的同時,充分考慮企業的經營難處,讓執行效果達到最優。
惠州日報記者李燕文 黃桃 特約通訊員黃淑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