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小額貸款公司行為,加強監督管理,促進小額貸款公司穩健經營、健康發展,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研究制定《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23日正式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業務集中度的監管約束,規定小額貸款公司對同一借款人的各項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10%,對同一借款人及其關聯方的各項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15%。網絡小額貸款公司對單戶用于消費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人民幣20萬元,對單戶用于生產經營的各項貸款余額不得超過人民幣1000萬元。
征求意見稿嚴禁小額貸款公司出租出借牌照等違規“通道”業務,要求不得使用合作機構的預存保證金等資金放貸,不得與無放貸資質的機構開展聯合貸款,不得向無放貸資質的機構轉讓信貸資產。
征求意見稿對小額貸款公司的公司治理、風險管理、關聯交易管理等內部控制制度提出明確要求,允許規模較小或者股東人數較少的小額貸款公司適當簡化公司組織機構;明確資產風險分類要求,規定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將逾期90天及以上的貸款劃分為不良貸款;針對網絡小額貸款公司,強調使用獨立的業務系統,并應滿足全流程線上操作、風險防控體系健全、符合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要求等條件。
征求意見稿對小額貸款公司信息披露、風險提示、營銷宣傳、客戶信息采集使用等行為作出規范,明確禁止小額貸款公司捆綁銷售或附加不合理條件、將貸款列為支付結算的默認選項、誘導過度負債和多頭借貸、以違法或不正當手段催收等。
截至2023年末,全國共有小額貸款公司法人機構6550家,貸款余額8431億元。其中,網絡小額貸款公司179家,貸款余額1739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