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區(qū)域法院裁定6人暴動罪罪名成立

        6日,香港區(qū)域法院裁定6名參與2019年香港理工大學暴亂事件的涉案人員罪成。

        香港警方東九龍總區(qū)公眾活動調(diào)查組總督察任雪瑩表示,香港理工大學暴亂案共分拆17宗處理,本案為第14宗。此案,香港警方共拘捕213人,控以暴動罪,現(xiàn)有187人被裁定罪成,11人被判入教導所,165人被判監(jiān)29至64個月,11人候判。

        此前報道:

        涉參與香港理工大學暴亂事件 8名被告被判入獄

        2月25日上午,香港區(qū)域法院對2019年參與香港理工大學暴亂事件的8名被告進行宣判,8名被告分別被判入獄42至57個月。

        2019年11月18日晚,香港理工大學發(fā)生暴亂,不法分子對警方發(fā)起攻擊。當晚,有213名涉案人員在油麻地被捕,其中6名被告人在審訊時承認暴動罪名,另外2名被告經(jīng)審訊后被法庭裁定暴動罪名成立。25日,以上8名被告分別被判入獄42至57個月。

      編輯:鄭國瑞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