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案押后至下月再審

        新華社香港6月15日電 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案件15日在香港特區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審理。國安案件指定審理法官、香港裁判法院總裁判官蘇惠德宣布將案件移交香港特區高等法院處理,案件押后至7月27日再提訊,處理交付審訊程序。黎智英沒有申請保釋,繼續還押候審。

        黎智英被控一項“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并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

        控方指出,黎智英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間,與前私人助理馬克·西蒙、律師助理陳梓華、“12港人逃犯案”被告之一李宇軒、 港獨組織“我要攬炒”成員劉祖廸及其他人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采取其他敵對行動。

        此外,黎智英還于2020年7月至8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李宇軒、陳梓華及其他人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在李宇軒被警方拘捕后協助他離港。

        2019年“修例風波”以來,黎智英涉嫌犯下多起案件,包括多起非法集結案、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案件、欺詐案等。其中,黎智英已因于2019年8月18日、8月31日、10月1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準集結,共被判處監禁20個月,其他案件則仍在繼續審理中。


      編輯: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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