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惠州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關于切實做好我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工作的通知》和惠州市教育局《關于建立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制度的通知》(惠市教基〔2015〕11號)及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有關文件精神,2023年我區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繼續實施積分入學的招生政策。現將積分入學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一)遵循屬地管理原則,由區教育局統籌協調積分入學相關工作。
(二)堅持公平、公正原則,依據申請入讀學校學位分配計劃數,結合所填志愿,按積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二、適用對象
(一)符合下列條件,隨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惠城區居住的惠城區外戶籍適齡兒童、少年(以下簡稱“區外戶籍”)
其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須在2018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間,在惠城區(含駐惠城區市直、省直單位,下同)參加社會保險(含基本養老保險)時間和在惠城區居住時間累計均滿6個月。
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均為惠州市外戶籍的,以有效的居住證件(已登記尚未領證的,可持有效的《居住登記回執》)作為居住時長證明;
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一方為惠州市內戶籍的,以有效的惠城區居住證(已登記尚未領證的,可持有效的《居住登記回執》)、房產證、購房合同及首期發票、租房合同、營業執照、社保證明(含基本養老保險)、自建房或小產權房登記憑證、無憑證自建房或小產權房的水電費發票中其中一項作為佐證材料。
(二)符合下列條件,具有惠城區小金口、水口、三棟、汝湖、馬安、橫瀝、蘆洲等7鎮(街道)戶籍,隨父親或母親在戶籍地所在鎮(街道)外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以下簡稱“區內非中心區戶籍”)
其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須在2018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間,在惠城區(含駐惠城區市直、省直單位,下同)參加社會保險(含基本養老保險)時間和在惠城區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所在鎮(街道)外居住時間累計均滿6個月。
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均為惠州市外戶籍的,以有效的居住證件(已登記尚未領證的,可持有效的《居住登記回執》)作為居住時長證明;
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一方為惠州市內戶籍的,以有效的惠城區居住證(已登記尚未領證的,可持有效的《居住登記回執》)、房產證、購房合同及首期發票、租房合同、營業執照、社保證明(含基本養老保險)、自建房或小產權房登記憑證、無憑證自建房或小產權房的水電費發票中其中一項作為佐證材料。
(三)符合下列條件,適齡兒童、少年為港澳臺戶籍或外國戶籍(以下簡稱“境外戶籍”)
1.父母均為中國大陸戶籍:參照“(一)符合下列條件,隨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惠城區居住的惠城區外戶籍適齡兒童、少年(以下簡稱“區外戶籍”)”條件執行。
2.父母一方為港澳臺戶籍或外國戶籍:港澳學生須提供本人和父母一方的港澳居民居住證或《香港(澳門)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灣學生須提供本人和父母一方的臺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教育行政部門受理、統一登記后,由臺灣事務辦公室進行審核;國際學生須提供本人和父母一方的護照、有效居留證件登記。
(四)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符合《關于印發〈惠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評定和舉薦辦法(試行)〉的通知》(惠委人才辦〔2022〕2號)中規定的C類人才(以下簡稱“人才子女”)
須提供優粵惠才卡C類人才卡或區委組織部等相關部門出具的佐證材料(申請人須到惠城區教育局進行報名及初審)。
三、申請辦法
凡符合積分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可通過積分方式申請三所參與積分入學的公辦學校。其中區外戶籍、境外戶籍、人才子女申請人可申請任意三所積分學校;區內非中心區戶籍的申請人可申請惠城區除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所在鎮(街道)外的三所積分學校。具體如下:
(一)工作流程(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1.發布積分入學通知。由區教育主管部門在區政府網站及“惠城發布”微信公眾號發布2023年秋季學期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條件和申請辦法。
2.公布積分入學學位。由區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公辦學校剩余學位情況,公布參與積分入學學校及積分入學學位分布計劃數。申請人應及時關注通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初步決定擬填報學校。
3.申請人線上報名。申請人關注“hzschool惠上學”公眾號,進入“2023年惠城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積分入學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申請人可申請報名三所積分入學學校,區內非中心區戶籍在戶籍地所在鎮(街道)原則上按照戶籍生政策入學,其申請人不得申請其戶籍地所在鎮(街道)積分入學學校,否則視為無效申請。報名后報名系統將自動生成獨立的特征碼,申請人可憑該碼查詢積分分數及錄取學校結果,申請人須妥善保管(特征碼僅是報名成功后,查詢積分、錄入等結果的驗證碼,不是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或能夠入讀報名學校的憑證,請申請人悉知)。
4.學校初審并錄入系統。申請人攜帶所需提交各項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報名第一志愿學校申請,須提供材料見《惠城區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入讀公辦學校起始年級指標說明》(附件1)。
其中“申報資格指標”所需材料是為了審查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申請人是否具備申請資格,申請人提供符合“二、適用對象”中要求的申報資格佐證材料后方可申請;“積分指標”所需材料是為了審查積分分值,申請人應根據附件1中“計分要求”,結合自身實際盡可能提供有效積分佐證材料。
學校初審時,由學校審核申請人是否具有申請資格,并從系統打印申請表一式兩份,申請人及學校確認打印的申請表無誤后簽名確認(簽名確認后不能再更改申報信息),由家長自行保存一份,另一份及有關材料復印件交學校保存。
5.職能部門核實材料。由區教育主管部門協同相關職能部門對學校初審后的申報信息和材料進行核實,再由區教育主管部門根據職能部門核實情況進行匯總,最后按照相關職能部門核實的情況在申報系統計算積分。
6.公布積分審核結果。申請人可向申請學校或關注“hzschool惠上學”公眾號查詢積分情況。對分數有異議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學校申請復核,逾期不接受復核申請。
7.錄取名單公示。區教育局根據職能部門審核結果以及積分入學學位分配計劃數,根據所報志愿按積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錄取名單在申請學校公示,并通過系統反饋給家長。
錄取規則:根據家長積分高低、志愿先后進行錄取。如果遇到積分相同,則依據積分指標從第四至第八的順序,按各指標項積分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如果各項指標積分均相同,則依據積分指標從第四至第八的順序,按初次辦理時間先后排序進行錄取。
8.辦理入學手續。申請人持簽名確認的申請表和戶口簿、出生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到被錄取學校辦理入學手續。逾期未到校辦理入學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學位。
(二)有關說明
1.申請小學一年級的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必須是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6周歲的兒童;申請入讀七年級的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必須是當年受完規定年限小學教育的學生(以全國學籍系統數據為準)。
2.如申請人提供虛假證件、材料或未滿足申報資格要求的,經查實,取消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資格,申請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3.未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完成報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積分入學申請。
4.已完成報名的申請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第一志愿學校進行現場初審,逾期未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積分入學報名資格。
5.已被錄取的學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學位。
6.本通知解釋權歸惠城區教育局。
(三)通知查看地點
1.惠城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cq.gov.cn(進入主頁面右邊欄目“最新公告”查看,或進入主頁面菜單欄“部門街道頻道-區教育局-政務公開-通知公告”查看)。
2.惠城區中小學積分入學申報系統(關注“hzschool惠上學”微信公眾號)。
(四)招生咨詢電話
惠城區教育局積分入學工作辦公室電話:0752-2677411、0752-2677001。
附件:
1.惠城區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入讀公辦學校起始年級指標說明
2.積分入學常見問題問答
惠城區教育局
2023年3月28日
附件1:
附件2:積分入學常見問題問答
1.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叔叔、阿姨等非適齡兒童父母可以作為其他法定監護人申請積分入學嗎?
答:不可以。積分入學主要是為解決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問題,原則上僅限適齡兒童父母作為法定監護人申請,非父母的其他親屬在法律規定上不屬于適齡兒童的法定監護人。申請積分入學提供材料中,除積分指標中“住房保障”可提供直系親屬(包含父母、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所有材料外,其余材料原則上均應為父親或母親所有材料。
2.適齡兒童其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沒有購買惠城區社保,可以參加今年積分入學嗎?
答:除C類人才(須符合《關于印發〈惠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評定和舉薦辦法(試行)〉的通知》(惠委人才辦〔2022〕2號)中規定,下同)子女(以下簡稱“人才子女”)外不可以。適齡兒童參加今年積分入學,在2018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間,其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需在惠城區參加社會保險(含基本養老保險)時間累計滿6個月。
3.適齡兒童其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均是惠州市外戶籍,沒有辦理惠城區居住證,可以參加今年積分入學嗎?
答:除人才子女外不可以。適齡兒童參加今年積分入學,其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均是惠州市外戶籍的,須在2018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間辦理惠城區居住證(已登記尚未領證的,可持有效的《居住登記回執》,下同)時間累計滿6個月,且在學校初審時,居住證件須在有效期內。
4.適齡兒童、少年為港澳臺戶籍(或外國戶籍),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中有一方也為港澳臺戶籍(或外國戶籍),可以參加積分入學嗎?
答:可以。國際學生須提供本人和父母一方的護照、有效居留證件登記;港澳學生須提供本人和父母一方的港澳居民居住證或《香港(澳門)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灣學生須提供本人和父母一方的臺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教育行政部門受理、統一登記后,由臺灣事務辦公室進行審核。申請時還須根據《惠城區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入讀公辦學校起始年級指標說明》(附件1)盡可能提供有效的積分佐證材料。建議符合上述條件人士按照政策照顧對象優待政策申請入讀公辦學校。
5.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C類人才,尚未持有粵惠才卡C類卡,在網上報名時無法提供申報資格佐證材料,應該如何報名?
答:尚未持有優粵惠才卡C類卡的C類人才,可通過所在用人單位向區委人才辦提出認定申請,并提供證明材料,由區委人才辦出具證明后,在學校初審時間到區教育局一樓服務大廳進行報名及材料初審。建議C類人才在申請積分入學時,自行聯系組織部門等相關單位咨詢本人是否符合政策照顧對象要求,如符合,建議按照政策照顧對象優待政策申請入讀公辦學校。
6.通過了學校初審并錄入申報系統是否就一定能夠入讀該公辦學校?
答:不一定。積分入學是依據學校的分配計劃數,按積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可選擇回戶籍地學校或民辦學校就讀。
7.到學校申請是否一定能夠通過初審并錄入系統?
答:不一定。經學校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初步審核,確認申請人符合報名條件后,由學校從系統打印申請表,經確認無誤后由學校及家長雙方簽名。
8.哪些學校可以申請積分入學?
答:可申請積分入學學校名單暫未公布,申請人須通過關注微信公眾號“惠城發布”,進入“便民服務-惠城教育”等方式,及時查看參與積分入學學校最新公告。
9.2017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能夠申請入讀一年級嗎?
答:不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一條規定“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以及《關于印發〈廣東省教育廳關于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的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規定“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必須是當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6周歲的兒童。”
10.在校生能否申請積分入學?
答: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系統已于2013年開始使用,在校生學籍信息已實現全國聯網。除六年級學生申請積分入讀七年級外,義務教育階段在校其他年級學生不能申請積分入學,如發現將取消其積分入學資格。
11.持有《廣東省居住證》的適齡兒童少年家長,需要到派出所打印居住年限證明嗎?
答:不需要。學校初審并匯總后由相關職能部門審核居住年限。家長到學校申請時只需出具《廣東省居住證》,如果持有《居住登記回執》而尚未領取《廣東省居住證》的適齡兒童少年家長,則出示《居住登記回執》。
12.在惠城區繳納社會保險(含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需要到稅務局打印社保清單嗎?
答:不需要。學校匯總參保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后由相關職能部門審核。
13.在惠城區繳納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法定代表人(個體工商戶業主)所在的企業(工商戶)納稅情況能夠累加計分嗎?
答:不可以。兩者只能選一種。
14.學校初審材料的順序是否對積分有幫助?
答:學校初審并錄入系統的順序不作為積分排序依據,請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錯峰申請。
15.為什么惠城區教育局積分入學工作辦公室公布的兩個號碼經常占線?
答:參與積分入學人數多,咨詢的人也較多,相關積分入學問題建議電話咨詢學校。
16.錯過規定的報名時間可以補報名嗎?對公布積分審核結果有異議的,錯過規定時間可以再申請復核嗎?錯過規定的辦理入學手續時間,可以補報名嗎?
答:不可以。參與積分入學各步驟規定時間暫未定,申請人須通過關注微信公眾號“惠城發布”,進入“便民服務-惠城教育”等方式,及時查看最新關于時間要求公告。
17.是否可申報多所學校?
答:每個適齡兒童少年最多只可申報三所學校,每個身份證號碼只可申報一次,凡申報成功則不可更改。
18.積分入學申報成功后可以修改信息嗎?
答:不可以。申請人務必要認真核對填報信息,確認無誤后在學校打印的申請表簽名并自行保存一份,凡簽名確認后則不可以更改申報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