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民林女士在外地度假散步時,被當地一名酒駕人員開車撞傷骨折,被送至醫院搶救,隨后在醫院臥床治療。肇事司機方無錢提供醫藥費用,只能由其親友貼錢為林女士治療。已經在惠州參加醫療保險的林女士想向市醫療保障局咨詢:她的醫療費用能不能由醫保支付?
針對林女士的咨詢,市醫療保障局相關負責人回應,根據醫保政策規定,對已經相關部門確定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醫療費用,醫保不予支付。
該負責人進一步解釋,根據惠州醫保相關政策規定,參保人因病就醫發生的在起付標準以上(特殊規定除外,下同)、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符合醫保政策規定的藥品、醫用耗材、診療項目及醫療服務設施范圍的門診、住院醫療費用,以及含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和非因第三人意外傷害產生的費用,由醫保基金按規定的比例給予支付。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1.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2.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3.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4.非定點醫療機構(急診除外)就診(含分娩或終止妊娠)及非定點零售藥店購藥的費用;5.施行美容手術或先天性殘疾進行非生理功能矯正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6.預防保健、療養費用;7.應由計劃生育服務技術項目支付的費用;8.因非醫學需要或自行終止妊娠的費用;9.實施人工輔助生殖術的費用;10.因醫療事故發生的應當由醫療機構承擔的費用;11.在境外(含港澳臺地區)就醫的;12.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予支付的費用。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大病基金支付范圍:1.不符合轉診、轉院規定或自行到市外當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異地就讀的學生和本市行政區域外的急診住院除外);2.辦理異地就醫后到異地就醫選定地區之外的醫療機構就醫的(到本市行政區域內定點機構和符合當地轉診、轉院規定到當地省級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除外);3.在本市就診不按規定轉診、轉院下調的10個百分點。
惠州日報記者駱國紅 特約通訊員肖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