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樓市重磅!政府收房去庫存
業內人士:進一步改善市場預期
為加快樓市去庫存速度,惠州出臺了多項有力舉措。6月17日,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擬由政府選定的專業化國有企業作為收購主體,以合理價格收購在我市行政區域征集的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公告》指出,此舉重要目的之一,是統籌消化存量房地產和優化增量住房。業內人士認為,“以購代建模式”在實現存量商品房去庫存的同時,也可以加快保障性住房供給以及助力“保交樓”,將對穩定樓市起到重要作用。
某樓盤營銷中心,購房者在看沙盤。 東江時報記者周楠 攝
收購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
記者了解到,從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統籌研究消化存量房產和優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到6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提出支持地方國有企業以合理價格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配售或租賃,再到6月17日惠州擬在全市行政區域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地時間僅一個半月左右。《公告》顯示,在雙方自愿原則下,惠州擬由政府選定的專業化國有企業作為收購主體,以合理價格收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價格為參考上限)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什么樣的房源符合收購條件?根據《公告》內容,征集房源為市域內7個縣(區)中心區域內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房源。需滿足資產負債和法律關系清晰、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證明、面積小于120平方米、房源權屬清晰可交易等條件。此外,為優化保障房群體居住環境,該公告還要求征集房源所屬項目周邊交通便利、配套設施完善,滿足一定車位配比,并將優先選取整棟或整單元未售、可實現封閉管理的樓棟項目。
企業如何參與征集?《公告》提出參與項目企業需提供: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復印件);項目竣工驗收備案證明;參與征集房源明細表;法定代表人證明及身份證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提供資產負債和法律關系說明。且提供資料均需加蓋項目公章。
以購代建助力樓市預期改善
此次惠州政府收購商品房行動為開發企業提供了去庫存、減壓力的良好契機。“惠州新政策具有積極導向,進一步說明各地近期陸續開展以購代建的工作。”易居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惠州明確在近一個月內開發商可以咨詢和辦理相關業務,通過此類征集的方式,既摸清市場也更好助力房企去庫存工作。此次提及的房源標準和全國各地的標準是相似的。惠州明確單套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的物業可以參與試點,在很大程度上助力此類戶型的去庫存。惠州積極去庫存,對于房企的資金狀況改善具有積極的作用,相關房企也應該抓住這個有利時機,積極主動推進相關工作。同時,此類以購代建,對于后續當地房企去庫存增強信心等都有積極的作用。
談及政府收儲存量商品房對樓市的影響,惠州中原研究院負責人賀雪梅稱,惠州政府收購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相當于以購代建實現快速籌建保障性住房,一方面為短期內解決住房困難人群的居住問題提供了可行的解決方案,另一方面對于消化存量房有比較大的推動力,對于惠州樓市是一個顯而易見的利好,不僅能夠有效解決開發商的資金困局,也能在一定層面上化解金融風險,無論對老百姓還是企業,都是一項有重大意義的政策。
惠州資深地產評論人、惠州天策行總經理李建鋒也認為,此次惠州政府下場收購商品房作為保障房,有助于提振市場信心和預期。至于這一舉措能否對市場起到托底作用還要看一個收購規模和收購價格,同時也要看后續如何解決資金問題和運營能力。事實上,自5月17日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提出“設立3000億元保障性住房再貸款,支持地方國有企業以合理價格收購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至今已有一個月時間。截至目前,至少已有22城落地政府收儲商品房模式。他預計,隨著“保障性住房再貸款工作推進會”的召開,后續實施政府收儲的城市數量還將持續擴容。
“惠州政府出手購買商品房,給了開發商另外一條去庫存的道路。”在粵東世聯行策略資源部項目總監劉欣看來,為期一個月的征集期內,惠州手握庫存的開發商預計均會參與報名。而隨著這個政策落地實施,會快速促進惠州保障房體系的搭建,對應的人群可以更好地享受生活。同時,對于惠州的房地產市場而言,則可達到小幅度去庫存的目的。但他提醒,實際上市場很難寄希望于通過這種方式快速、大量將已有商品房庫存去化。他建議開發商還是需要聚焦于給客戶提供更好的產品、更好的生活方式,也期待惠州市場經過調整后更加健康穩定。
相關鏈接
《關于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明確此次征集時間為期一個月(2024年6月17日~2024年7月17日),有意向的企業和項目可聯系該局房地產市場監管科。
●聯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區江北校園路6號市住房城鄉建設局5樓510室
●聯系人:市住建局房地產市場監管科胡立城,2898621,13928369888
東江時報記者鄔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