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叮囑的“空腹”,你理解嗎?

        去醫院檢查,經常聽到醫護人員叮囑“空腹”,在很多人的心目中,覺得空腹檢查就是在檢查之前不吃飯,其實這種想法是片面的。那么,到底怎樣才算標準的空腹呢?哪些檢查項目需要空腹呢?惠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專家來科普。

        根據2020年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的《靜脈血液標本采集指南》,空腹要求至少禁食8h,以12~14h為宜,但不宜超過16h。宜安排在上午7∶00~9∶00采血。空腹期間可少量飲水。

        專家強調,指南中提到的“空腹期間可少量飲水”一般理解為以不超過100ml為宜,不能大量飲水!且只能喝白開水,飲料、奶制品、豆漿、茶水、咖啡、酒不能喝。

        此外,患有高血壓、糖尿病等需要按時服藥的患者,即使要做空腹的檢查也千萬不要擅自停藥,可用少量清水服藥。具體情況要向醫生詢問清楚。

        哪些檢查項目需要空腹?

        1.抽血檢驗項目,包括血糖、血脂、膽固醇、電解質等各類生化檢查;肝功能、腎功能檢查;免疫球蛋白、抗核抗體測定等血清免疫學檢查;血液流變學檢查等。但血常規不需要空腹。

        2.上腹部超聲檢查,涉及肝臟、膽囊、膽道及胰腺等部位的超聲檢查時,一般都要求要空腹。

        3.碳13和碳14尿素呼氣試驗檢查。

        4.消化道檢查,如胃腸鏡檢查,消化道鋇餐檢查等。

        5.部分會刺激咽喉部的檢查。如喉鏡、支氣管鏡、經食管超聲心動圖等檢查。

        6.部分放射檢查。

        東江時報記者李春鳳

        通訊員王運廣 鄭海燕

      編輯:洪東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