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森林防滅火,這些知識必須知道!

      進入冬季

      森林植被干燥,火險等級持續攀高

      森林火災隱患逐漸增多

      一旦發生森林火災

      將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

      特此提醒您

      欣賞美景之余

      一定要關注森林防火安全

      這些森林防火知識

      快來一起學習吧!

        森林火災的危害

        森林火災具有范圍大、損失慘、時間長、火勢猛等特點,是森林最危險的敵人,也是林業最可怕的災害,它會給森林帶來最有害、具有毀滅性的后果。

        森林火災不只是燒毀成片的森林,傷害林內的動物,而且還降低森林的更新能力,引起土壤的貧瘠,破壞森林涵養水源的作用,甚而導致生態環境失去平衡。

        發生森林火災的主要原因

        森林火災的起因主要有兩大類:人為火和自然火。

        ①人為火包括以下幾種:

        生產性火源:農、林、牧業生產用火,林副業生產用火,工礦運輸生產用火等;

        非生產性火源:如野外吸煙,做飯,燒紙,取暖等;

        故意縱火

        ②自然火:包括雷電火、自燃等。

      牢記森林防火“十不準”

      從點滴做起,讓火源遠離森林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故意放火燒毀林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被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為人的過失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犯失火罪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森林防火

      人人有責

        來源:甘肅公安

      編輯: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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