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對外披露西安首例“從業禁止令”。
上游新聞記者從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獲悉,懲治對象是一所小學的男性班主任。此前,該男子利用班主任身份,對十余名家長實施詐騙。
去年9月,西安市民陶先生帶著孩子前往某中學報到,但學校的工作人員明確告知,他的孩子不具有報名資格。
對此,陶先生感到疑惑。他覺得,自己明明找了“關系”。
陶先生說的這個“關系”,二人僅見過一次面,此人姓魚,35歲,是西安某小學語文老師兼班主任。陶先生對這一身份十分信任。
魚某曾告訴陶先生,他認識某中學的招生辦負責人“文老師”。在魚某的引薦下,陶先生多次與“文老師”在網上溝通,“文老師”也很爽快地承諾,能讓他的孩子拿到錄取通知書。但前提是,陶先生要付錢。
付錢后,陶先生一直在等待,然而,學校開學已經過去半個多月,孩子仍無法入學,陶先生急了。
直到該案偵破,陶先生才知道,某中學招生辦的“文老師”其實就是魚某本人。
經查,近年來,魚某沉迷賭博,欠下大量賭債,為了還債,他想到了學生家長。魚某利用教師身份,向學生家長和熟人朋友謊稱自己“有指標”,能幫孩子“上名校”。
為讓外人信以為真,魚某虛構出某名校招生負責人“文老師”。同時,他還偽造聊天記錄和錄取通知書、報名短信等。
經查,自2020年10月起,共有10多名與陶先生相同遭遇的受害者,被騙涉案金額共計400余萬元。
近期,該案宣判。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魚某身為一名教師,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錢財,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最終,法院以詐騙罪,判處魚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又六個月,并處罰金八十萬元,同時,禁止被告人魚某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五年內從事與教育相關的職業。
雁塔區法院刑庭法官李國良說,從業禁止制度,是指對于利用職業便利實施犯罪,或者實施違背職業要求的特定義務的犯罪,被判處刑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判決禁止其從事相關職業。
2022年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發布《關于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自2022年11月15日起施行。《意見》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則,就依法嚴格執行犯罪人員從業禁止制度,進一步加強司法保護與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的銜接作出了規定。
(來源:上游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