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未按規定擅自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社會競賽 一律頂格處罰

      去年,廣東省教育廳等發布《面向中小學生的全省性競賽活動管理實施細則》等通知,堅決整治違規競賽亂象,切實保障群眾合法權益。然而,仍有一些校外培訓機構、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違規舉辦各類面向中小學生的社會競賽活動。日前,廣東省教育廳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中小學生社會競賽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并公開征求意見。

      《通知》明確,面向中小學生的社會競賽活動是指黨政機關以外的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或個人,為鼓勵中小學生完成發展目標,按照一定規則和程序,組織舉行以等級、分數、排名等方式作為展示結果的競爭性質的活動,包括通過線下聚集形式和利用互聯網的線上方式舉辦的各類學科類、非學科類競賽活動。

      《通知》要求,任何單位、組織或個人未經核準不得組織開展面向中小學生的涉境外教育競賽活動。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從嚴監管面向中小學生的國際性競賽活動,嚴查學校、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參加違規舉辦的國際競賽活動行為,嚴查學校、培訓機構與一些違規國際賽事活動勾結、謀取不法利益的行為。從嚴審查涉境外教育競賽活動的宣傳資料、競賽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學習資料、教輔材料和練習題冊等),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使用境外材料;涉及高中階段學生使用境外材料的,需按照國家關于校外培訓材料的管理要求,經監管部門審查通過后方能使用;鼓勵選用我國出版社翻譯出版、影印出版的國外優秀材料。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全國性競賽活動在廣東省轄區落地舉辦的管理,加強對全省白名單競賽活動的管理。嚴禁層層轉包、轉手委托給其他商業公司或者承辦單位來辦賽。重點督促有關單位在舉辦賽事時堅持公益性,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和變相轉嫁成本;堅持自愿原則,不得強迫、誘導任何學校、學生或家長參加競賽活動;堅持正確育人導向,明確競賽結果不得與招生入學、評獎評先掛鉤,共同營造良好育人環境。

      《通知》強調,對于未落實有關規定關于競賽活動申報白名單規定擅自舉辦的面向中小學生的社會競賽活動,和群眾投訴較多的學科類考試和競賽活動,以及由培訓公司或者其他商業機構借競賽活動謀取商業利益等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一律頂格處罰、形成震懾。從嚴查處學校、培訓機構組織參加白名單賽事以外的其他賽事行為。各地中小學校不得組織參加清單(白名單)以外的面向中小學生的競賽活動,不得為違規競賽提供場地、經費等條件。

      羊城晚報記者孫唯

      編輯: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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