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建房發現混凝土強度不達標:用手指能扒下水泥塊

      村民許先生新建房子外景 (受訪者供圖)

      柱體的水泥質量堪憂,用手一扒便會掉下來 受訪者供圖

      近日,湛江麻章區湖光鎮村民許先生向羊城晚報《Y-記者幫》欄目求助稱,好不容易建起樓房主體結構,因混凝土強度不達標,導致建造無法繼續完成,喜事變成煩心事。采訪中,廣東建龍公司承認存在質量問題并提出整改方案。對此,當地住建部門高度重視,已介入調查,將依法依規處理。

      村民投訴:

      新房子梁柱用手指能扒下水泥塊

      建新房本是件高興的事,但對于湛江麻章區湖光鎮村民許先生來說,卻是一件頭疼的事情。

      2023年6月,許先生在村里準備蓋房子,為此,他向廣東建龍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東建龍公司”)購買了10立方米的水泥混凝土,完成了房屋首層柱子和樓面的澆筑。

      過了十幾天,當水泥混凝土凝固、拆除模板后,許先生發現立柱有微小裂縫,“當時擔心出現質量問題,所以就叫他們來檢測一下”。

      據許先生介紹,廣東建龍公司有關人員對現場進行了檢測,并表示產品質量不存在任何問題,房子可以繼續建造。于是,6月30日,許先生再次購買該公司8立方米的水泥混凝土,建好了第二層柱子和樓面。

      7月24日,到了蓋第三層時,許先生卻選擇使用另一家公司的水泥混凝土。他告訴記者:“使用同樣C30混凝土產品,效果卻明顯不一樣。三樓的建造情況一切正常,而一、二樓的現狀有點嚇人!”

      從許先生提供的視頻中,記者看到,一、二層樓面和柱子多處出現裂縫,在一梁柱上用手指扒幾下,水泥就會一塊塊地往下掉。

      據了解,許先生一家十幾口人住在老舊的瓦房,打算建一棟五層的樓房改善居住環境,該房屋的樓面面積約120平方米。他說,全家人都盼望新房落成,“但這種情況,就算建好了我們也不敢住進去”。

      公司回應:

      “承認質量不達標,并制定加固方案”

      許先生認為,只有混凝土質量存在問題,才會造成上述情況。為此,他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公司進行檢測,其報告稱“強度不達標”。

      但是,廣東建龍公司并不認同該報告。8月31日,經有關部門協調,雙方同意委托廣東特思工程檢測有限公司對房屋梁柱進行全面檢測。

      9月5日,此次《鉆芯法檢測混凝土抗壓強度報告》(編號01022023【0214】00023)結果顯示:強度值為20.2MPa至26.5MPa,沒有達到許先生購買的C30混凝土強度的等級要求。

      “我們承認質量不達標,不推卸責任。”廣東建龍公司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已針對該問題“制定了修復和加固方案”。

      值得一提的是,該負責人還表示:“發生如此情況不太可能,估計其存在施工方面的原因。”

      對此,該負責人解釋稱,混凝土是一個半成品,強度越高水膠比就越低,強度越低水膠比數值就越大。水膠比就是水與膠凝材料之比值,根據這一定值,現場施工人員不得隨意加大水的用量,否則就易引起水膠比的變化,從而改變混凝土強度。

      針對如何證實現場施工人員加水問題,該負責人表示,當無法用視頻或照片取證時,可以用現場施工實體工程部位的碳化值驗證,“對于同一批次的混凝土,同天施工的工程部位混凝土的碳化值是相同的,當出現不同的碳化值時,即可斷定現場加了不同量的水”。

      住建部門:

      依法依規處理,歡迎新聞媒體監督

      由于雙方就具體原因等相關事宜無法達成共識,許先生的新樓房已處于停工、擱置的狀態。對此,他和家人也感到十分無奈。

      10月2日,許先生告訴記者,現在房梁開始開裂,樓梯口的柱子情況尤為嚴重,輕輕敲打就會碎爛,“目前就此事已報警”。

      接受采訪的業內專家表示,混凝土強度不夠造成的后果是:混凝土抗滲性能降低、耐久性降低,以及構件易出現裂縫和變形,承載能力下降,嚴重者會影響到建筑物正常使用甚至造成安全事故。

      對于廣東建龍公司提出的房屋“修復和加固方案”,許先生表示非常不認可。他說,面對兩家檢測公司的報告,“對方還強調所謂施工時多加了水,這種修復、加固本身就缺少誠意。因此,我們要求拆除重建,賠償損失”。

      天眼查顯示,廣東建龍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從事生產銷售混凝土、水泥構件制品,以及配套散裝水泥倉儲運輸的企業。

      “一定依法依規處理,歡迎新聞媒體對我們工作進行監督。”湛江市住建部門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收到相關投訴后,單位領導高度重視,立即召開協調會議,目前正在調查中。

      小貼士:

      提醒:商品質量有問題,應及時溝通解決

      在日常生活消費中,遇到商品或者服務存在質量問題時該如何處理?中消協提醒消費者,要及時與經營者等進行溝通,以便找到原因,盡快解決問題,減少損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同時,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生產、銷售者要求賠償。

      那么,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該怎么辦?

      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翁春輝律師表示,首先可以與經營者協商和解;其次,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再次,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然后,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最后,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來解決。

      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馬燦

      編輯:任己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