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衛健委就《深圳市育兒補貼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擬按照差異化遞進式對市民發放育兒補貼,構建積極生育支持政策體系,營造生育友好環境,實現“幼有善育”。該《意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截至2023年2月13日。
《管理辦法》初步擬定深圳市育兒補貼標準:生育第一個子女的,辦理出生入戶后發放一次性生育補貼3000元,另外每年發放1500元育兒補貼,直至該子女滿3周歲,三年累計發放補貼7500元;生育第二個子女的,辦理出生入戶后發放一次性生育補貼5000元,另外每年發放2000元育兒補貼,直至該子女滿3周歲,三年累計發放補貼11000元;生育第三個子女的,辦理出生入戶后發放一次性生育補貼10000元,另外每年發放3000元育兒補貼,直至該子女滿3周歲,三年累計發放補貼19000元。上述補貼截至該子女滿3周歲之日止發。超過三個子女的,按照第三個子女計發。育兒補貼所需資金納入各區財政年度預算,市、區財政各承擔50%,市級承擔部分通過次年體制結算返還。
根據《管理辦法》,申請對象為夫妻雙方均為深圳市戶籍居民的,可由任意一方申請;夫妻雙方只有一方為深圳市戶籍居民的,由具有深圳市戶籍的一方申請;離婚的、喪偶的由撫養該子女的一方申請;夫妻雙方死亡的由該子女的監護人申請。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申請領取一次性生育補貼的,應當在該子女辦理完出生入戶手續后的6個月內,向該子女戶籍所在地社區工作站申請;申請領取育兒補貼的,應當在該子女每滿1周歲后的6個月內,向該子女戶籍所在地社區工作站申請。
綜合考慮深圳市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嬰幼兒養育成本等因素,《深圳市育兒補貼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按照遞進式差異化的補貼思路子女數計算原則。按照一對夫妻生育存活子女的數量計算,雙胞胎、多胞胎按子女個數分別計算,超過3個子女的按第3個子女的標準計算。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按本次婚姻實際生育子女的數量計算;如與原配偶有生育行為且子女未滿3周歲的,該子女按上次婚姻生育子女的數量計算。
羊城晚報 記者王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