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石排鎮男子李某成謊稱自己是高官,以幫忙辦理土地“紅線圖”、替他人找工作為由,詐騙了兩名老人210多萬元。李某成因犯詐騙罪,于近日被東莞第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
“魚兒”上鉤
2018年6月初,李某成在石排鎮某牙醫診所就醫,在候診的過程中認識了年約七旬的被害人鐘某暖。在交談過程中,李某成得知鐘某暖家有一塊地皮因手續不齊全暫無法報建,鐘某暖比較著急,于是李某成動起壞心思,想從鐘某暖處“撈點”好處。
“我在北京從事保密工作。”李某成故作高深地對鐘某暖說道。
鐘某暖將信將疑。
“我可以托人幫你家地皮辦理‘紅線圖’。”李某成信誓旦旦地說。
鐘某暖看李某成胸有成竹的樣子,相信了他是“高官”的身份。鐘某暖回家跟妻子朱某好商量后,于是委托李某成幫忙辦理地皮“紅線圖”。
2018年6月8日開始,李某成以辦理“紅線圖”為由找鐘某暖要錢,鐘某暖一共分22次給付了36.1萬元現金。隨后,鐘某暖多次叫李某成把“紅線圖”和剩下的錢還給他,但李某成一直以各種理由推脫。
一再受騙
2019年7月,鐘某暖的兒子需要找工作,于是鐘某暖與朱某好商量,想托李某成的關系替兒子朱某華找一份工作。
2021年1月25日,李某成派車接走了朱某華,將朱某華送到了石龍鎮。開車的司機在石龍鎮放下了朱某華后給予朱某華2000元,要求他在石龍暫住一段時間,并叮囑他不要與任何人聯系。期間,李某成每半個月就跟朱某華聯系一次,確定他的居住地點和是否有跟家人聯系,朱某華均如實告訴李某成。
2021年3月24日,該司機將朱某華從石龍鎮載到了惠州市園洲鎮,然后給了朱某華3000元,叮囑他在園洲鎮居住一段時間,千萬不能與家人聯系。期間,李某成也多次打電話給朱某華,詢問他的情況。直至2021年5月21日,朱某華離家多月但一直沒有人幫他安排工作,感覺事情可疑,于是打電話給母親朱某好,兩人才發現受到了李某成的欺騙。
在此期間,李某成以幫朱某華找工作為由,向鐘某暖、朱某好夫婦索要現金,鐘某暖、朱某好夫婦通過賣屋、向親戚借錢及動用自身養老金籌集了177.88萬元給李某成。
法網難逃
2021年7月22日,李某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經調查,李某成除詐騙鐘某暖、朱某好夫婦合計213.98萬元外,還詐騙了被害人黃某江1.1萬元。
李某成無視國法,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最終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東莞第一法院責令其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退賠鐘某暖、朱某好夫婦213.98萬元,退賠被害人黃某江1.1萬元。
李某成不服,向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