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新規4月起施行 租用共享單車需實名認證

        本報訊(記者 張楠)遇共享單車淤積,企業應及時響應調度要求,一般30分鐘內到達現場,60分鐘內“清淤”完畢。共享單車企業還應識別、校驗承租人身份證號和姓名,以此判斷其是否滿足租車條件。市市場監管局近日公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系統技術與服務規范》,新規將從今年4月起實施。

        想騎共享單車,需先完成實名認證。新規要求,共享單車企業的運營平臺,應具備識別承租人注冊身份證號碼和姓名,校驗承租人身份證號碼和姓名與“全國公民身份信息系統”信息是否一致,判斷承租人是否滿足租車條件的功能。承租人客戶端除了應具備周邊可租用車輛查詢、租用、結算、在線支付等功能外,還應明確規定騎車人年齡、騎行規則,提示承租人遵守交通規則等。

        為規范共享單車停放,新規提出,共享單車應具有定位功能,車載智能終端應包括衛星定位裝置,定位精度誤差應優于15米。客戶端電子地圖中應標注停放區位置,展示入欄管理區、禁止停放區、運營范圍邊界,宜實現騎行路徑規劃并引導承租人還車至停放區。一旦共享單車被停放在禁停區,應具備向企業運營平臺預警、報警等功能。記者注意到,規范特別提出了“共享單車入欄率應高于90%”的要求。

        為防止用車高峰期出現共享單車“淤積”問題,新規專門對共享單車調度提出要求。企業應制定車輛調度計劃,根據區域車輛租還流動規律和停放數量,編制早晚高峰期間和周期性車輛調度清運計劃,并跟蹤記錄調度計劃執行情況,加強車輛日常調度管理,緩解車輛潮汐現象。交通樞紐、軌道站點、重要商圈等重點區域應采用電子圍欄與人工管理相結合方式,早晚高峰設置專職管理員,負責疏導和調度。對占壓盲道、綠化設施帶、廢棄車輛應及時調度清理。投入運營的故障車輛應在48小時內拖離故障現場,送到固定的停車場或維修點。

        企業應及時響應屬地管理部門清理淤積車輛、規范停放秩序等調度要求,響應并到達現場的時間一般不超30分鐘,處置完成時間一般不超60分鐘。

      編輯:小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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