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舉行記者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介紹了本次會議擬審議的法律草案主要情況等,并就個人信息保護、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等熱點問題作出回應。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草案
擬刪除與三孩生育政策不適應規定
臧鐵偉介紹,2001年12月,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時,全國人大常委會對該法作了第一次修改。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施行以來,對落實計劃生育基本國策,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適應我國人口與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優化生育政策,增強生育政策包容性,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他說,今年5月,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提出,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起草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草案,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修正草案立足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重點圍繞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會撫養費等制約措施、配套實施積極生育支持措施進行了修改。”
臧鐵偉介紹,在優化生育政策方面,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草案的主要規定包括:一是,國家采取綜合措施,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優化人口結構,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二是,國家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三是,取消社會撫養費,刪除與三孩生育政策不適應的規定。
臧鐵偉提到,修正草案主要提出了以下幾方面積極生育支持措施:一是,國家采取支持措施,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二是,要求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圍孕期、孕產期保健服務,加強對嬰幼兒照護的支持和指導。三是,推動建立普惠托育服務體系,提高嬰幼兒家庭獲得服務的可及性和公平性,規范托育服務。四是,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探索設立父母育兒假。五是,在居住社區建設嬰幼兒活動場所及配套服務設施,在公共場所、工作場所按規定配置母嬰設施。
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將三審
擬規制“大數據殺熟”
今年4月,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對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進行了二次審議。臧鐵偉介紹了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三次審議稿的情況。
他說,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草案三次審議稿擬進一步完善個人信息處理規則,特別是對應用程序(APP)過度收集個人信息、“大數據殺熟”等作出有針對性規范。
此外,草案三次審議稿擬將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作為敏感個人信息,并要求個人信息處理者對此制定專門的個人信息處理規則。
同時,完善個人信息跨境提供的規則,對按照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向境外提供個人信息、對轉移到境外的個人信息的保護不應低于我國的保護標準等作出規定。
此外,草案三次審議稿擬增加個人信息可攜帶權的規定,完善死者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
監察官法草案擬增加
關于提高監察官專業能力的規定
臧鐵偉說,今年4月,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對監察官法草案進行了二次審議。根據各方面意見,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草案三次審議稿擬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增加關于提高監察官專業能力的規定。在監察官應當具備的條件中規定“熟悉法律、法規、政策,具有履行監督、調查、處置等職責的專業知識和能力”,在國家加強監察學科建設的規定中增加“提高監察官的專業能力”的內容。
二是,做好與公務員法等法律的銜接,明確對擬進入公務員隊伍的監察官的錄用、選拔,均應依照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三是,明確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侵犯監察官權利的行為,監察官均有權提出控告;受理控告的機關應當依法調查處理,并及時告知調查處理結果。
家庭教育法草案擬將名稱
修改為“家庭教育促進法”
家庭教育法草案將進行二次審議。臧鐵偉介紹說,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草案二次審議稿擬將本法名稱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并對章節結構作了適當調整。
草案二次審議稿擬將家庭教育的概念修改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為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對其實施的道德品質、知識技能、文化修養、生活習慣等方面的培育、引導和影響”,進一步體現家庭教育的特點。同時,擬增加規定,國家鼓勵和支持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為家庭教育事業進行捐贈或者提供志愿服務,對符合條件的,給予稅收優惠,以充分發揮社會力量的作用。
草案二次審議稿擬突出國家對家庭教育的支持和服務,避免公權力對家庭的過度干預,刪除草案一審稿法律責任一章中有關罰款、拘留等處罰措施。
臧鐵偉說,為明確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機構、家庭教育服務機構的職責是指導和幫助家長更好地開展家庭教育,而不是為未成年人提供學科教育等服務,根據中央有關文件精神,草案二審稿進一步作出有針對性規定:
一是,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機構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活動,不得組織或者變相組織營利性教育培訓。
二是,將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依法設立的家庭教育服務機構明確為“非營利性家庭教育服務機構”。
三是,對家庭教育服務機構超出許可業務范圍的行為規定了處罰。
“惡勢力組織”概念
擬增加相關特征條件
反有組織犯罪法草案將提請本次會議二審。2020年12月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對反有組織犯罪法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
根據各方面意見,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草案二次審議稿擬在惡勢力組織的概念中增加相關特征條件,同時明確境外黑社會組織實施犯罪的法律適用。
草案二次審議稿擬增加建立健全反有組織犯罪工作機制和將有組織犯罪預防和治理工作納入考評體系的規定。
同時,擬進一步完善涉及未成年人的反有組織犯罪工作的規定;提高涉案財產與有組織犯罪存在關聯的證明標準,增加全面調查有組織犯罪組織及其成員財產狀況的規定;增加保障涉案個人和單位合法權益的內容。文/本報記者 孟亞旭 統籌/徐鋒 供圖/視覺中國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下周舉行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表示,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十八次委員長會議決定,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8月17日至20日在北京舉行。
委員長會議建議,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監察官法草案、法律援助法草案、醫師法草案、兵役法修訂草案、反有組織犯罪法草案、家庭教育法草案、陸地國界法草案;
審議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關于提請審議科學技術進步法修訂草案的議案、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關于提請審議修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的議案、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關于提請審議種子法修正草案的議案;
審議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草案的議案;
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關于提請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草案的議案、關于提請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草案的議案;
審議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提請審議關于授權最高人民法院在該院和部分地區開展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草案的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