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廣場舞“限地點限時間限分貝”
本報訊(記者張世光)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城管辦日前印發《廣場舞噪音擾民整治工作指導意見》,通過限制地點、限制時段、限制分貝等方式,解決廣場舞擾民問題。該市將依法查處在公共場所組織廣場舞等娛樂健身活動中使用音響器材音量過大產生噪音污染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行為,有效規范廣場舞健身活動,推動廣場舞健身活動健康發展。
對于廣場舞活動發出的音量,哈爾濱市也做了明確規定:在居民住宅、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設計、行政辦公等區域,晝間6時至22時之間時段環境噪聲不超過55分貝,夜間22時至次日6時之間時段環境噪聲不超過45分貝。
另外,哈爾濱市將對廣場舞實行網格化管理,制定“限區域、限時段、限音量”的管控措施,重點對早晚兩個時段的廣場舞健身活動加大執法巡查力度,及時處理噪聲擾民案件。對拒不服從管理、不聽從勸阻、活動超時、噪聲超標、反復擾民的廣場舞健身團體,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整改;對拒不整改或屢改屢犯的,予以取締。
張世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