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2月7日電 回家過年,手機卻在火車站不翼而飛,近日,旅客劉先生就遇到這樣的鬧心事兒。2月3日8時許,太原車站派出所接到旅客劉先生報警稱,他的手機在太原火車站第二候車室充電樁充電時丟失,經了解,劉先生常年在山東棗莊煤礦打工,由于疫情原因,今年一直沒有回山西,這次是回家過年從太原站轉車回大同老家,不料在充電時因疏忽大意將手機丟失,心情非常沮喪。
民警接報后,立即調取視頻監控,并結合情報平臺開展綜合信息研判,發現一名40歲左右身穿黑色衣服的男子有作案嫌疑的線索。隨后,民警聯系地方公安機關,通過“天眼工程”搜尋該嫌疑人蹤跡,經多方工作、反復查找比對,民警于當日下午14時許,在太原汽車客運東站,通過技術手段核查比對,確認嫌疑人李某并將其抓獲,當場從其身上查獲被盜手機,而后,民警將其帶回派出所辦案區進一步訊問。經訊問,李某稱其在2月3日購買車票從太原站前往忻州站,在太原火車站第二候車室候車期間,看到候車室充電樁上的手機后“見財起意”,見四下無人便實施盜竊。民警依法對李某進行處罰。
記者從太原鐵路公安局了解到,2021年春運以來,轄區火車站內發生了十幾起手機被盜案,在偵破中,警方發揮警務信息化作用,通過深入研究“檢索摸排、比對關聯、跟蹤布控”等研判方法,特別是借助“T”云警務平臺等高科技警務手段,有力打擊了違法犯罪活動。(宋瑞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