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我市出臺扶持措施加快建筑業高質量發展
建筑業企業首次晉升特級資質獎勵500萬元
惠州日報訊 (記者凌保康 通訊員羅杰)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日前印發《惠州市加快建筑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扶持措施(修訂)》(以下簡稱“《扶持措施》”),明確加快培育建筑業龍頭骨干企業有關獎勵措施。
《扶持措施》提出,鼓勵市外建筑企業將其具備建筑業資質的獨立法人公司遷入我市,對新注冊在我市且具有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給予企業500萬元扶持;對新注冊在我市具有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世界500強企業、大型央企國企等特別優秀企業可實行“一企一議”。
培育建筑業龍頭企業是《扶持措施》重要內容之一。《扶持措施》提出,對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首次晉升為特級資質的在惠納統建筑業企業,給予企業500萬元扶持;對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首次晉升為一級資質的在惠納統建筑業企業,給予企業100萬元扶持。以上同一等級不同專業資質的晉升僅給予一次扶持資金。企業以某一等級資質遷入的,不再以同一等級資質申請晉升資質扶持資金。
《扶持措施》提出,鼓勵建筑業企業培育人才。對首次晉升正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補助1萬元,對首次晉升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補助5000元;對首次晉升高級技師的企業人才補助5000元,對首次晉升技師的企業人才補助3000元。
《扶持措施》提出,鼓勵建筑業企業引進人才。落實安家補貼,建筑業企業新引進的45周歲以下博士研究生享受20萬元安家補貼,分3年按6萬、7萬、7萬發放;建筑業企業新引進的45周歲以下博士后,50周歲以下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享受30萬元安家補貼,分3年等額發放。落實落戶補貼,建筑業企業新引進的高校應屆碩士畢業生,45周歲以下具有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45周歲以下持有高級技師(一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技師(一級)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人才享受一次性1萬元落戶補貼;對屬于民營企業(含外資企業)的建筑業企業新引進的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35周歲以下具有中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35周歲以下持有技師(二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技師(二級)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人才享受一次性最高5000元落戶補貼。其中,“雙一流”院校(以畢業當年的“雙一流”院校名單為準)應屆本科畢業生或中級職稱、技師等專業人才按每人5000元發放,其他院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每人3000元發放。
《扶持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