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會調研:惠州村集體經濟發展走出6條成功路

        原標題:

        市人大常委會調研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情況

        惠州村集體經濟發展走出6條成功路

        博羅縣園洲鎮上南村統一開發利用回撥地,建設廠房、市場、農民公寓等物業設施,通過物業出租每年獲得穩定收益,2023年集體收入6000多萬元……日前召開的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主任會議審議了市人大常委會調研組關于我市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情況的調研報告。

        根據調研報告,2023年末,全市1043個行政村村級集體經營性收入100%超過10萬元,其中收入20萬元以上的793個。會議提出,要多措并舉構建多元化發展格局,為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注入動能。

        實踐

        全市行政村年經營性收入超過10萬元

        我市高度重視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將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納入“百千萬工程”重點工作。根據市人大常委會2024年工作要點安排,市人大常委會組織調研組開展了全市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情況專題調研。

        調研組采取召開座談會、實地察看、走訪鎮村干部、問卷調查等形式,每個縣(區)選取至少10個村,深入調研其資源資產狀況及利用、發展模式、存在問題及今后發展思路。

        “探索盤活閑置資產、組建強村公司等多元化途徑,推進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取得扎實成效!闭{研組負責人介紹,村級集體經濟總收入由經營收入、發包及上繳收入、投資收益、補助收入及其他收入等五部分構成。近年來,為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我市堅持“輸血”與“造血”功能并重,通過加大財政投入、單位掛鉤幫扶、企業幫扶、工業反哺等舉措,在發展村級集體經濟方面進行了許多有益的探索,實現全市行政村年經營性收入超過10萬元的目標。

        惠城區汝湖鎮成立鎮級國有公司,統籌流轉仍北村、仍西村轄區內低效利用的旱地、魚塘,發展光伏產業和觀賞魚養殖業,推動村集體收入從20多萬元增加至100萬元以上;惠陽區良井鎮矮光村集體牽頭組織村民以閑置農房、宅基地入股方式,與碧桂園合作開發“鳳悅·良井原鄉”鄉村文旅項目,每年增加村、組兩級集體收入50多萬元;龍門縣永漢鎮推動轄區各行政村以村經濟聯合社名義成立法人獨資公司,為入駐企業提供信息咨詢、社會化服務等各種有償服務,推動該鎮22個村全部實現村集體收入超過10萬元……

        根據實地調研,我市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經多年實踐探索出6種成功模式:資源開發型、資產盤活型、物業經營型、資本運營型、居間服務型、抱團發展型。

        瓶頸

        缺少多元化經營和精細化管理

        “我市村級集體經濟整體水平較低,區域發展不平衡,發展模式粗放、單一,可持續發展能力弱!闭{研組認為,我市村級集體經濟發展雖然已探索出6種成功模式,但調研情況顯示,收入前5名的村集體經濟發展主要依托工業的快速發展,通過土地征收等途徑增加了較多的集體資產,隨著政策的調整,這種模式已不可復制。當前,我市部分村以發包出租土地、山塘等粗放型發展增加收入,“整村運營”“股份合作”“居間服務”“抱團發展”等新模式運用并不多,缺少多元化經營和精細化管理。

        調研發現,很多村資源資產核查不徹底,仍存在資產底數不清、登記不完善、數字不能反映真實情況、不規范合同清理不到位等問題。多年來大量村集體資源資產長期閑置沉睡,沒有有效盤活和利用,這是導致村集體經濟發展緩慢的重要原因,其次是資源資產盤活利用辦法不多。比如,惠東縣154棟閑置農村校舍由于權屬不清等均未盤活或利用,一些問題合同沒有得到有效解決。

        “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要素保障不到位,村級集體經濟發展體制機制不健全。”調研組負責人介紹,由于激勵機制落實不到位,未能有效激發村干部和村民的積極性和創造力。同時,缺乏科學的考核和監督管理機制來確保村級集體經濟健康發展,村集體與農戶的利益聯結還不夠緊密,齊抓共管、協同推進的整體合力還未形成。

        建言

        鼓勵探索多方式實現“抱團”發展

        6月28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強化黨建引領,激發內生動力,多措并舉構建多元化發展格局!笔腥舜蟪N瘯魅螘h成員提出,要加強“領頭雁”和村“兩委”班子建設等,探索“黨建+產業”“黨建+項目”等新模式,加強與供銷社、國企、社會投資等各種經濟主體之間的合作,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如通過建立供銷農場,實現村集體、農戶與供銷社優勢互補、聯動多贏。同時,培育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引導他們與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共同參與村級集體經濟的經營和管理。

        在發展鞏固好現有6種成功模式的基礎上,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成員建議,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地區不斷深入探索和實踐,如鼓勵成立縣(區)、鎮聯合發展平臺,在更大范圍內統籌轄區內集體資源、資產、項目、資金等要素,通過開展村與村、村與國企等主體合作,聯合發展“飛地”經濟,形成的產權及產生的收益明晰到村級集體。村集體之間通過入股聯合、項目開發、委托經營、合資合作等多種方式實現“抱團”發展,確保資源效益最大化。

        “強化要素保障,各級政府要研究出臺促進村級集體經濟融合發展的政策措施,并為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提供制度保障。”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成員建議,健全考核激勵機制,鼓勵探索推行村干部“基礎報酬+村集體經濟獎勵”待遇機制,把集體經濟發展與村干部個人利益掛鉤。運用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平臺做好農村資源資產轉讓、出租、入股等流轉交易服務,有效促進村級集體資源、資產經營權的規范流動,實現村級集體資源資產收益最大化。

        惠州日報記者劉建威 特約通訊員郭敏 通訊員楊為高

      編輯:李影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