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惠州交警部門獲悉,位于惠州市區三環路與惠民大道路口(中信大橋)、惠州大道-金羅路(河源路口)2套“電子警察”設備已啟用,主要用于抓拍重中型貨車違反“右轉必停”舉措等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一條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十六條關于“固定式交通技術監控設備地點應向社會公布”的規定,惠州交警現將我市轄區范圍內8月20日啟用的視頻監控點位對外公布。
其中,設置地點分別位于三環路-惠民大道路口(中信大橋)、惠州大道-金羅路(河源路口)。法律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十三項。
惠報全媒體記者劉豪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