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疊加享優惠 “舊”是要換新
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力度提高
根據《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國發〔2024〕7號),日前,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印發《關于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干措施》(發改環資〔2024〕1104號),宣布統籌安排3000億元左右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其中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標準進一步提高,符合條件的汽車報廢更新時,補貼標準由此前的購買新能源乘用車補貼1萬元、購買燃油乘用車補貼7000元,分別提高到2萬元和1.5萬元。措施的出臺,引起了廣大消費者的熱烈反響。
記者了解到,為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近日,惠州稅務部門以《若干措施》出臺為契機,走進各大車行宣傳新能源汽車稅收優惠政策和惠企便民舉措,解答廣大消費者的相關涉稅問題,為新能源汽車銷售行業注入“稅動力”。
“最新的以舊換新補貼政策是否可以和新能源汽車購置稅減免疊加享受?”市民王先生近期計劃通過以舊換新的形式購置一輛新能源汽車。
王先生提出的問題,也是《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商消費函〔2024〕75號)印發后關注度最高的問題。惠州稅務部門工作人員表示,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與新能源汽車購置稅減免政策可以疊加享受。
除此之外,報廢舊車和購買新車,在享受各類政策紅利時是否有時間先后順序要求也是市民較為關心的問題。對此,工作人員表示,報廢舊車和購買新車的先后順序不影響,但均應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證明材料的開具。
記者還了解到,目前,市民通過參加“以舊換新”購置新車優惠多多,除了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新能源汽車購置稅減免,當地政府、汽車經銷商推出的相關補助,符合條件的消費者可疊加享受。
◎惠稅話你知
一、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標準提高
在《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商消費函〔2024〕75號)基礎上,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含當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標準為2萬元,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標準為1.5萬元。自《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印發之日(2024年4月24日)起申請補貼的消費者,按照上述標準執行補貼。消費者按本通知標準申請補貼,相應報廢機動車須在2024年7月24日前登記在本人名下。
二、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減免政策
1.對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其中每輛新能源乘用車免稅額不超過3萬元。
2.對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購置的新能源汽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其中每輛新能源乘用車減稅額不超過1.5萬元。
享受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財政部、稅務總局根據新能源汽車技術進步、標準體系發展和車型變化情況制定。
新能源乘用車,是指在設計、制造和技術特性上主要用于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和(或)臨時物品,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最多不超過9個座位的新能源汽車。
三、汽車以舊換新補貼申領流程
擬申請汽車以舊換新補貼的個人消費者,應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過登錄“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網站(網址:https://qclt.mofcom.gov.cn)或“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填報申請材料,向補貼受理地(即《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地)提交補貼申請。材料包括:
1.個人身份信息;
2.報廢汽車的車輛識別代號、《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和《機動車注銷證明》原件照片或掃描件;
3.新車的車輛識別代號、《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照片或掃描件等。
注意:上述《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應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其中,《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應由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開具。
惠州日報記者劉煒煒 通訊員王丹宏 惠瑞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