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日報訊 (記者游璇鈺)近日,廣東省全面推行林長制工作領導小組通報了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2023年度全面推行林長制和綠美廣東生態建設工作考核結果,其中,惠州市被評為“優秀”,成為全省6個獲評“優秀”的地級市之一。
根據通報,在2023年度全面推行林長制和綠美廣東生態建設工作考核中,廣州市、茂名市、清遠市、肇慶市、惠州市、韶關市被評為優秀;珠海市、梅州市、潮州市、東莞市、云浮市、河源市、深圳市、汕頭市、江門市、陽江市、中山市、湛江市、佛山市被評為良好,揭陽市、汕尾市被評為合格。
2023年,廣東省全面推深做實林長制,充分發揮林長制考核“指揮棒”作用,推動全省林長制從全面建立到全面見效轉變。過去一年,林長制體系逐步完善,“雙總林長”高位推動,五級林長履職盡責,省級林長率先垂范,示范引領全省巡林約168萬人次。發布省總林長令3道,發布市縣兩級林長令312道,新增5個成員單位加入林長制工作領導小組,建立林長制工作述職機制,以及“林長+森林法官”“林長+檢察長”“林長+警長”等工作機制,推動解決重點難點問題1000多個。以村級林長、基層監管員、護林員為主體的“一長兩員”森林資源源頭管護機制基本構建,森林資源管護責任落實到人。當前,全省共設立93067名林長、36158名護林員(含護綠員等)、32501名監管員,有力促進林長制和綠美廣東生態建設工作落地落實。
通報提出,各地各部門要切實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持續推深做實林長制,進一步壓實各級黨委政府保護發展森林資源主體責任,全力推進綠美廣東生態建設,為打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廣東樣板作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