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工作巡禮(9)丨惠州通過地方立法全面規范野外用火行為

      原標題

      我市通過地方立法全面規范野外用火行為

      助力綠美惠州生態建設,筑牢森林“防火墻”

        2023年5月29日,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惠州市野外用火管理條例》,成為我市表決通過的第9部地方性法規,于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

        《條例》明確了森林防火區、城市建成區以及其他區域的野外禁止行為、特殊用火管理規范和法律責任,填補了上位法的空白。其中明確,在森林防火區內擅自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災的,對個人并處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對單位并處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確!稐l例》“真管用”“接地氣”

        惠州是廣東省內首個獲得“國家森林城市”稱號的地級市,森林資源豐富,全市林業用地面積1028萬畝,森林覆蓋率57.91%,森林蓄積量4357.58萬立方米,森林防火任務艱巨繁重。據統計,近年來我市年均處置森林火情火災100多宗,99%的起火原因與群眾不當野外用火行為相關。

        “制定《惠州市野外用火管理條例》是建設綠美廣東的具體體現,是有效預防火災、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迫切需要!笔腥舜蟪N瘯üの敝魅谓瓭f,《條例》結合惠州實際,進一步規范野外用火行為,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為惠州高質量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在立法過程中,我市堅持‘小切口’,確!稐l例》‘真管用’”。江濤介紹,《條例》全文共16條,什么問題突出就解決什么問題,如城市建成區主要解決焚燒瀝青、垃圾等問題,城市建成區和森林防火區以外區域主要解決秸稈焚燒等問題。同時積極回應人民關切,確保《條例》“接地氣”!稐l例》的立法過程注重聽取和吸納老百姓的意見建議,老百姓對于森林防火區和城市建成區以外區域焚燒秸稈不能“一禁了之”的呼聲,在立法條文中給予了充分考慮。

        多形式宣傳力求《條例》家喻戶曉

        市林業局副局長雷名武表示,作為主要職責部門之一,《條例》實施后,市林業局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宣傳,包括在主流媒體開展系列宣傳、聘請專家開展解讀培訓、林業從業人員走村入戶開展宣傳等,力求使《條例》家喻戶曉。

        “《條例》的實施,既填補了上位法的空白,明確了分區管理,也進一步明確了各部門的職責分工,將執法要素納入各部門執法管理平臺,能做到各司其職,有利于進一步形成合力。”雷名武呼吁,廣大群眾要嚴格遵守《條例》,規范野外用火,按程序審批,審批后用火,確保用火安全。

        “以前我們不知道如何規范用火,總感覺很模糊。《條例》實施后,對野外用火進行規范,明確了用火的申請流程,如今清晰了很多。”博羅縣羅陽街道的村民楊金云說。

        “《條例》出臺后,我們開展了廣泛的宣傳,村民們對野外用火有疑問也會主動來詢問。村民們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由鄉鎮、村干部指引焚燒秸稈,為我們的工作帶來許多便利!辈┝_縣羅陽街道赤竹坑村村干部宋光輝說。

        惠州日報記者游璇鈺 通訊員謝映暉 李琳

      編輯:任己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