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惠州新“五停”指引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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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磅!惠州新“五停”指引出爐

      細化實施“五停”中的一項或多項措施

        極端天氣“五停”措施更細化了,可能會根據情況實行“一停”或“多停”。記者從市三防指揮部獲悉,新修訂完善的《惠州市“五停”工作指引》近日印發,新指引增加了“五停”工作原則,明確“五停”工作原則上由市人民政府或市三防指揮部根據受臺風暴雨影響程度和應急預案,宣布采取“五停”中的一項或多項措施。

        進一步健全細化“五停”工作機制

        2022年5月,我市印發實施《惠州市“五停”工作指引》。今年第9號臺風“蘇拉”影響期間,市三防指揮部啟動防風Ⅰ級應急響應,同步發布“五停”指令,全市范圍內實行“五停”措施(停課、停工、停產、停運、停業)。這是我市第一次發布“五停令”。

        “為進一步優化和完善‘五停’工作機制,科學有效應對臺風、暴雨、洪澇等嚴重災害影響,需要對‘五停’工作指引進行修訂。”市三防辦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有關規定和我市“五停”工作實際,市三防辦近期對《惠州市“五停”工作指引》進行了修訂,進一步健全細化我市“五停”工作機制。

        新指引的“五停”工作目標明確,當發生或預計發生臺風、暴雨、洪澇等給我市帶來嚴重災害時,對全市或災害嚴重地區采取停課、停工、停產、停運、停業的一項或多項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記者從新指引看到,“五停”工作應遵循安全第一、謹慎實施、統籌兼顧、科學防御、社會參與的原則,實行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分級負責的工作機制。當市人民政府或市三防指揮部未發布“五停令”時,各縣(區)、各行業主管部門和有關企事業單位原則上按照氣象部門發布的臺風暴雨預警信號、災害影響程度及范圍和行業特點,負責本轄區、本行業“五停”措施落實。

        修改景區公園農貿市場等關停標準

        記者對比發現,本次對“停業的執行”相關內容進行了較多修改。市三防辦相關負責人介紹,這是根據《廣東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規定》和我市“五停”工作實際進行修改。

        其中,將“臺風黃色及以上預警信息生效時,濱海浴場、景區、公園、游樂場等應當適時停止營業,關閉相關區域,組織人員避險(暴雨橙色預警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關停或采取管制措施)”修改為“臺風藍色及以上預警信息生效時,濱海浴場、景區(點)、公園、游樂場等停止營業,關閉相關區域,組織人員避險”。

        將“臺風橙色及以上預警或暴雨紅色預警信息生效時,會展、農貿市場及非濱海區域景區、公園、游樂場等停止營業,戶外和大型場館文體活動停止,仍在這些區域的人員應服從安排,及時疏散、撤離或到安全場所暫避”修改為“臺風黃色及以上預警或暴雨紅色預警信息生效時,非濱海區域景區(點)、公園、游樂場等停止營業,戶外集體活動停止,仍在這些區域的人員應服從安排,及時疏散、撤離或到安全場所暫避(暴雨橙色預警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關停或采取管制措施)”。

        將“臺風橙色預警或暴雨紅色預警信息生效時,根據臺風或暴雨影響范圍及程度,適時關停地下營業場所,并指導做好滯留人員的疏散轉移和安置工作”修改為“臺風橙色預警或暴雨紅色預警信息生效時,根據臺風或暴雨影響范圍及程度,適時關停會展、農貿市場及地下營業場所,并指導做好滯留人員的疏散轉移和安置工作”。

        “五停”實施情況要多種途徑向公眾發布

        新指引進一步規范了“五停”工作的啟動時機、預通知、簽發、執行、終止等相關流程。

        記者看到,當市人民政府或市三防指揮部發布“五停令”時,各縣(區)、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全面落實本轄區、本行業“五停”措施,并及時向市三防指揮部報告本轄區、本行業內的“五停”實施情況,同時通過多種途徑向公眾發布。未按照規定停課、停工、停產、停運、停業的,依據《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條例》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追究其責任。

        新指引提醒,各縣(區)、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本轄區、本行業實際,及時修訂完善“五停”工作指引、實施細則(方案),指導相關單位制定應對臺風、暴雨、洪澇應急預案,加強科普宣傳,增強從業人員防災減災意識。公眾應密切關注臺風、暴雨、洪水預警信息和“五停令”發布情況,自覺遵守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工作部署和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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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停”工作范圍

        除承擔搶險救災和保障社會基本運行任務的單位和個人外,其他單位和個人應當執行“五停”措施。具體分類如下:

        (一)停課范圍

        中小學校、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和托育機構、校外培訓(托管)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體育學校、高等院校等。

        (二)停工范圍

        在建工地和行政單位、事業單位、企業、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等。

        (三)停產范圍

        各類工業園區、生產基地、工廠、作坊等。

        (四)停運范圍

        陸運(鐵路、公路、軌道交通等,搶險救災、指揮及應急運輸保障等車輛除外)、水運(碼頭、渡口船只)。

        (五)停業范圍

        各類市場、商場、商業步行街、超市、餐飲場所、娛樂場所、交易場所、公園、旅游景區(點)、會展等。

        直接保障城市供水、供電、供氣、通信、醫療等關乎民生的單位和參與搶險救災的單位不在“五停”范圍之列。

        惠報全媒體記者劉建威

      編輯:羅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