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惠城區教育局發布“關于惠城區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辦理辦學許可證的情況通報”(以下簡稱“通報”),公布惠城區獲得辦學許可證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名單,截至2023年10月25日,惠城區合規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共有169所。
理性選擇校外培訓項目
“通報”稱,為全面貫徹落實“雙減”工作,進一步規范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惠城區積極組織開展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審批工作。根據省、市教育部門辦理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審批管理實施細則工作方案,分別制定了體育類、科技類、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申請辦理辦學許可證操作指引,采取宣講會、辦證指導會等多種形式,指導各類機構學習相關政策,穩步推進惠城區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整改和審批辦證工作。
同時,為進一步落實《廣東省“雙減”工作專門協調機制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校外培訓風險提示和政策宣傳工作的通知》精神,指導全區中小學、幼兒園每學期下發《致家長一封信》,告知家長理性選擇校外培訓項目,做到“三必須”“三不要”;安排各校(園)自2023年10月起在校內張貼校外教育培訓提醒宣傳海報,組織家長填報校外培訓風險提示小程序,加強校外培訓風險預警和事前提醒宣傳力度。
嚴查無辦學許可證機構
“通報”稱,根據《廣東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于印發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審批流程指引(試行)的通知》規定,針對已開展校外培訓的“有照無證”非學科類培訓機構,設置申請辦學許可證過渡期一年(自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文化藝術、體育、科技等非學科類培訓機構,請舉辦者認真思考、及時決策,是關停、轉型或繼續辦學。繼續辦學的,應抓緊完成整改并向惠城區教育局申請辦理辦學許可證。
自2023年12月1日起,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將常態化對無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嚴查。惠城區教育局將會同區市場監管、公安、消防等部門持續加強巡查,采取“四不兩直”“聯檢+抽檢”等方式開展聯合執法,對群眾舉報、輿情監測和社會監督員反映的違規培訓機構進行快速核查、聯動處置;對未經審批面向中小學生開展校外培訓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社會組織,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惠州日報記者涂堅 通訊員陳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