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內大型犬咬傷女童事件引發社會關注。目前犬主人唐某已被當地警方刑事拘留。
此事之所以引發大量關注,主要是因為犬只兇殘咬人的場景令人后怕,而居民小區“無人看管”的犬只又很常見,理論上誰都可能成為受害者。
惡犬咬人,對受害者而言是飛來橫禍,養犬者也會惹上一身麻煩。令人困惑的是,雖然全國范圍內惡犬咬人事件不時發生,不少地方犬只管理狀況仍然堪憂,犬只登記、犬只免疫和安全隱患排查措施不到位,受害者舉證難、索賠難。有的養犬者文明素養和社會責任感不足,自覺自律意識缺乏,當發生驚嚇、咬傷事件時,又惡語傷人、強詞奪理。
所以,犬只管理不能停留在“提倡”“規勸”層面,不能完全寄望于“個人自覺”,應切實強化法治措施,在具體管理工作中有法可依,以嚴格執法倒逼養犬人養成文明自覺。
惠州養犬管理立法工作正有序推進,繼2022年《惠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施行后,《惠州市養犬管理條例(草案)》于今年5月29日首次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對養犬行為、攜犬出戶行為、禁止攜犬進入的區域、犬只收容等進行了規范,并明確禁止飼養烈性犬。筆者希望相關法治措施持續完善、切實將犬只管理工作落實落細,為構建安全、和諧、美好生活環境提供有力保障。
(捋事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