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關掉生鮮“美顏”燈 亮出食品真本色
今年12月1日起禁用“生鮮燈”,惠州日報記者一線調查市場現狀
超市、菜市場燈光下,看著色澤亮麗、新鮮水靈的蔬果肉類,買回來卻發現有色差,好像變了個樣。這樣“賣家秀”和“買家秀”的區別,你是否遇到過?
這可能是因為商家使用了“生鮮燈”,給生鮮食品開了“美顏”,讓原本可能不那么新鮮的肉類、果蔬在有顏色的燈光照射下,變得美麗誘人。
對于群眾反映“生鮮燈”誤導消費者的問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7月22日發布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規定:“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該《辦法》將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惠州農貿市場、超市等使用“生鮮燈”的情況如何?經營者和消費者對此有什么看法?記者近日進行了走訪。
現場直擊
農貿市場生鮮超市“生鮮燈”使用情況普遍
近日,記者先后走訪了市區江北、橋西、龍豐等片區的部分農貿市場、生鮮超市、水果店鋪等,發現售賣生鮮食用農產品的地方,使用“生鮮燈”的情況比較普遍,且不同類型的產品使用的燈光顏色有所不同:蔬菜檔口使用偏綠色的燈光,豬肉、牛肉、雞肉等肉類檔口上方懸掛的燈光是偏紅色的,海鮮檔口使用的則是冷白光或藍光源的……
市區南門市場一位豬肉檔檔主練女士告訴記者,她售賣豬肉20多年,起初使用的是普通的白熾燈,十幾年前,她看到其他檔主用“生鮮燈”,生意明顯要好很多,在燈具商販的推銷下,她也花了1000多元在檔口安裝了6盞“生鮮燈”。
“在‘生鮮燈’的照射下,豬肉的顏色看起來確實更紅潤,感覺更新鮮。”練女士說,她當初使用“生鮮燈”還有另外一個考慮,因“生鮮燈”是LED燈,相比普通的白熾燈更省電。最后,她補充說:“不管有沒有‘生鮮燈’,我都不會把不新鮮的肉賣給顧客。”
在“生鮮燈”的照射下,豬肉開啟“美顏”模式。惠州日報記者楊建業 攝
在市區江北三新集貿市場一海鮮檔口里,記者看到不到3米寬的魚檔上方掛著6盞“生鮮燈”,在這些“生鮮燈”的照射下,各種海鮮顯得更加鮮活。“現在大家都在用,如果我不用的話,生意可能會受影響。”經營該檔口近十年的檔主李先生說,他留意到12月1日之后禁用“生鮮燈”的新規,對此他認為,只要大家都不用,公平競爭,相信生意也不會受到太大影響,“畢竟做生意還是要靠誠實守信才能長久。”
“我也不喜歡用‘生鮮燈’,但沒這個燈有的顧客會覺得不新鮮,不愿意買。”一位檔主表示,他支持禁用“生鮮燈”,“統一都不用,這樣誰賣好肉誰賣不新鮮的肉就一目了然了。”
記者在走訪中了解到,不少檔主希望禁用“生鮮燈”后,相關部門或市場方能夠給出相應的指引或統一進行改造,讓他們能夠更好使用符合規定的燈具。
市民聲音
“‘生鮮燈’具有迷惑性,早該禁用了”
記者了解到,“生鮮燈”本質上是一種冷光源照明燈具,本身不會散發熱量加速食物腐敗或影響其質量,但其可以通過混色技術使得食材看上去更加新鮮,吸引顧客消費。
記者在走訪中了解到,針對禁用“生鮮燈”的規定,不少市民紛紛表示贊同,有的甚至直言“早該禁用了”。
用了生鮮燈,豬肉的顏色看起來鮮艷靚麗。
市民鄒女士就上過“生鮮燈”的當。“有一次在市場上買豬肉,在檔口燈光的照射下看起來很新鮮,回家后卻發現這豬肉不僅顏色變白了,甚至變味了,最后也不敢吃了。”市民鄒女士說,從那以后,她每次去市場買肉,都會特意把肉拿起來,挪到“生鮮燈”照不到的區域仔細看看,聞一聞味道,確保沒有異樣才敢買,“是該好好管管‘生鮮燈’了,希望以后不會再被誤導了。”
“每次走進市場,看到那些燈光眼睛就感覺不舒服。”市民張先生認為,檔口使用“生鮮燈”并不代表售賣的農產品質量不好,但是這些燈光的確具有迷惑性,讓人看不清楚產品真實的顏色,“應該禁用這些‘美顏神器’,讓產品在消費者面前展現最真實的樣子。”
在網絡平臺上,網友也紛紛吐槽:“在水果店里看的香蕉是黃的,拿出店門口一看,還綠著呢!”“(生鮮燈)不僅欺負我眼睛還欺騙我!”“吃的東西怎么能搞那么多心機?”……對此,網友呼吁:“是時候給肉類蔬果去掉‘美顏’、關掉‘濾鏡’了!”
銷售情況
“生鮮燈”依舊熱賣,一網店月銷4000多個
距離“‘生鮮燈’禁令”正式實施還有3個多月,市場上的“生鮮燈”銷售情況如何?記者搜索多個網購平臺發現,“生鮮燈”依然在熱賣,各種款式、顏色的應有盡有,價格從幾十元到數百元不等。
記者以“生鮮燈”為關鍵詞搜索發現,系統推薦的廣州某賣家售賣的“生鮮燈”月銷量超4000個,有的網店甚至打出了“強勁增鮮”“開燈見效”“用對燈光早點收攤”“就是比隔壁生意好”等字樣。
生鮮燈在市場上廣泛運用。
記者隨機點擊進入一家網店發現,其“生鮮燈”的鏈接里包含了12款不同顏色的燈具,如熟食燈(紅黃燈)、水果燈(紅白燈)、蔬菜燈(綠白燈)、鮮肉燈(紅白燈)等,功率從20W-220W不等,功率越高,價格越貴。
在詳情介紹中,不少店家詳細標明了豬肉檔、水果檔、海鮮檔、蔬菜檔等分別適用哪些款式的“生鮮燈”,甚至配上了未開燈和開燈后的效果對比圖。此外,部分燈具配有遙控器,注明“可調色調光”。
打開“生鮮燈”網店評價區,有買家評價“照肉很漂亮”“燈光效果不錯”“燈光照得菜品特別有食欲”等。在“問大家”互動區,大多是詢問“賣海鮮的要買哪款”“賣水果的要什么顏色”“加紅與微紅有什么區別”等。
部門動作
市市場監管局將在全市農貿市場宣傳新規
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經營安全監管科室負責人表示,目前全市在營的農貿綜合市場共有252個。7月下旬,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新修訂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公布后,社會關注度比較高,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第一時間在農貿市場及其經營者的相關微信群里進行轉發宣傳,提醒市場開辦方和食用農產品經營者提前了解熟悉新規。
從農田到餐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與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關。2022年9月,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發布,對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提出了新的要求。為了銜接落實法律有關要求,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對原《辦法》進行修訂,進一步規范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行為,保障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
據悉,新修訂的《辦法》強化了市場開辦者和銷售者食品安全責任,并針對群眾反映“生鮮燈”誤導消費者問題,增加對銷售場所照明等設施的設置和使用要求。同時,明確鮮切果蔬等即食食用農產品應做好食品安全防護,防止交叉污染。此外,結合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以個體散戶為主的突出特點,按照“警示為主,拒不改正再處罰”的基本原則設置法律責任,將部分條款的罰款起點適度下調。
該負責人表示,接下來,市場監管部門將結合惠州實際,針對《辦法》修訂的內容在農貿市場進行重點宣傳,在做好宣傳工作的同時,按照要求貫徹落實這一新規。市民如果發現市場或商家存在違反規定的情況,可及時撥打12315反映。
律師說法
被“生鮮燈”誤導買到劣質產品可向商家主張賠償
廣東卓凡(惠東)律師事務所舒張律師提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商家使用‘生鮮燈’隱瞞生鮮產品的質量瑕疵,不僅有違誠實守信原則,亦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與公平交易權。”舒張表示,消費者如果被商家安裝使用的“生鮮燈”所誤導,購買了劣質的生鮮產品,除可向監管部門舉報反映外,還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向商家主張相應賠償,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而商家在日常經營中,應當嚴格遵守相關規定,自覺規范經營行為,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這樣才能營造起一個公平、誠信、安全和放心的良好消費環境。
統籌 惠州日報記者香金群
文字 惠州日報記者駱國紅 香金群 實習生劉毓彥 楊鑫培 翁瑋 龍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