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分兩個階段申請!惠城區公辦學校轉學申請須知發布
第一階段:7月10日至11日;第二階段:8月6日至7日
6月25日,惠城區教育局發布《惠城區2023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轉學申請須知》(以下簡稱“《須知》”),具備申請轉入學校起始年級入學條件(學區范圍內),因房產動遷等原因遷入戶籍的適齡學生(六年級和九年級第二學期不予轉學),可于2023年7月10日至7月11日、8月6日至8月7日兩個時間段,到起始年級所屬學區學校遞交轉學申請,批復時間將在秋季學期開學前一周內。
參照起始年級學區范圍和入學條件,由學區內學校受理
在轉學原則方面,參照起始年級學區范圍和入學條件,由學區內學校受理,視學區內學校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如申請轉入學校相應年級沒有剩余學位,則不允許轉入。如申請轉入學校的學生人數超過學校相應年級剩余學位數時,在具備申請轉入學校起始年級入學條件前提下,根據剩余學位數,按照學生房、戶情況及學生戶籍遷入學區內時間先后順序安排,額滿即止,其余學生視片區內其他學校學位情況統籌調劑轉入。
申請轉入第一小學、第十小學、第十一小學、第十五小學、南壇小學、下埔小學、南壇小學鼎峰分校、上排小學、光彩小學、實驗小學、李瑞麟小學、富民小學、第十一小學金榜分校、江東學校、惠南學校、合生實驗學校、惠興小學、鴻昌小學、中洲實驗小學、德威學校、金石學校、第十一小學方直分校、新湖小學、第十一小學(南校區)、翠竹學校、第十六小學、東升學校、惠州市實驗中學附屬學校、惠臺學校、第五中學(含小學部)、惠州一中下埔校區等31所學校的,須符合“房戶一致且直系親屬”(房產證地址與戶口簿地址一致,且適齡兒童與房產證權屬人、戶口簿戶主關系為直系親屬)條件。
申請轉入上述31所學校以外的,根據剩余學位數,按照學生戶籍遷入時間先后順序安排。需要特別提醒的是,如填寫年級沒有剩余學位的學校,且不服從調劑的,則視為無效申請,將不給予受理和轉入安排。
此外,第一小學、第十小學、第十一小學、第十一小學金榜分校、第十一小學方直分校、第十一小學(南校區)、第十五小學、惠興小學、江東學校、翠竹學校、南壇小學、下埔小學、南壇小學鼎峰分校、上排小學、光彩小學、實驗小學、李瑞麟小學、富民小學、新湖小學、惠南學校、德威學校、第五中學(含小學部)、合生實驗學校、惠州一中下埔校區、東升學校、惠州中學實驗學校、惠臺學校等27所不接受調劑申請。
批復時間將在秋季學期開學前一周內
此次轉學申請時間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2023年7月10日至7月11日;第二階段8月6日至8月7日。批復時間將在秋季學期開學前一周內。
在申請程序上,法定監護人憑規定的學生戶口簿、房產證、《學籍基本信息表》等相關證件材料到起始年級所屬學區學校遞交轉學申請,受理學校于規定時間內匯總上報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學生家長按所安排轉入學校規定的時間辦理轉入相關手續。
轉學審核程序為:法定監護人向起始年級學區內學校遞交轉學申請→受理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轉出學校審核→轉出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
轉學申請需要提供以下證件及復印件:
。ㄒ唬⿲W生及其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
。ǘ┓ǘūO護人的房產證(第一小學、第十小學、第十一小學、第十五小學、南壇小學、下埔小學、南壇小學鼎峰分校、上排小學、光彩小學、實驗小學、李瑞麟小學、富民小學、第十一小學金榜分校、江東學校、惠南學校、合生實驗學校、惠興小學、鴻昌小學、中洲實驗小學、德威學校、金石學校、第十一小學方直分校、新湖小學、第十一小學(南校區)、翠竹學校、第十六小學、東升學校、惠州市實驗中學附屬學校、惠臺學校、第五中學(含小學部)、惠州一中下埔校區等31所學校,須提供學生的法定監護人房產證<按揭購房者需出示購房借款合同、交付首期款的發票及銀行的交款記錄>)。
。ㄈ秾W籍基本信息表》(由轉出學校從全國中小學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中打印并加蓋學校公章)。
《須知》還特別提醒家長,未在規定時間內遞交轉學申請的、不符合填寫要求的,將不予受理和安排。此外,中心區公辦學校學位緊缺,建議非必要不申請。
惠報全媒體記者涂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