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社會養犬成為常見現象,甚至成為部分人的重要生活內容。養犬本無對錯之分,之所以備受熱議,主要在于一些養犬人缺乏自我約束,引發安全和衛生問題。養犬不可率性而為,“養”好規矩意識和文明習慣是基本前提。
狗狗再聰明,終究是動物,需要人去引導和管理。這對養犬人提出一定要求,遵守法律法規、養成文明習慣才算得上合格的養犬人。當然,如果一味任性,法律法規也不會縱容。已接受第一次審議的《惠州市養犬管理條例(草案)》對攜犬出戶行為進行了規范,明確重點管理區內,養犬人攜帶犬只出戶應由成年人用長度兩米以內的犬繩牽領、及時清除犬只糞便等排泄物等,違者將面臨相應處罰。隨著法治手段日臻完善,養犬人“任性”的空間將越來越小。
其實,挖空心思鉆空子、予人不便又何必?強化自我管理約束、文明養犬才是本真。大家應該自覺接受養犬管理部門的管理,攜犬出戶時不占用公共設施,牽繩遛狗、處理好犬只排泄物,做負責任有素質的養犬人。
“養”好規矩意識和文明習慣,養犬的樂趣會更多。我們的城市需要每一位養犬人具有較高的文明素養,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始終將文明養犬牢記于心,以實際行動把文明養犬的每一個細節落細落小落實,努力做一個文明的養犬人。
(凌保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