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煙草專賣許可證等相關證件,卻想通過販賣香煙賺取差價牟利,不料這一舉動被惠州交警逮個正著,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5月15日23時許,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公路二大隊執勤民警在從莞深高速石灣東收費站開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當民警攔下一輛粵LMU***號牌面包車進行例行檢查時,駕駛員林某臉上露出慌張神色,引起了民警的懷疑。
一男子涉嫌非法運輸香煙被查獲。
執勤民警一邊對其駕駛證、行駛證進行檢查,一邊通過余光觀察車內情況,發現車廂內塞滿了疑似香煙的方形盒子。民警隨即將林某控制,然后打開車門仔細查看,確認方形盒子正是各品牌香煙。
民警詢問林某得知,其從惠州瀝林收購了1335條價值20余萬元香煙,準備運到博羅石灣售賣,賺點中間差價。于是,他便抱著僥幸心理駕車上路了,沒想到被交警逮個正著。因林某沒有煙草管理部門的準運證,涉嫌非法運輸香煙。目前,交警部門已將人、車和香煙移交給博羅煙草局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惠州交警提醒,運輸走私貨物屬于違法行為,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希望廣大駕駛員不要以身試法。
文圖:惠報全媒體記者劉豪偉 特約通訊員鐘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