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火器需一年維修一次?惠州一消防公司忽悠群眾

        近日,惠州消防接到市民咨詢

      一消防公司上門檢修滅火器

      一頓簡單檢查操作后

      便貼上維修合格證

      并告知

      滅火器得一年維修一次

      這讓該名市民產生了疑惑

      這種說法到底是真是假

      滅火器多久維修保養一次?

      消防部門了解情況后

      立即前往核查

      現場發現

      滅火器上面的合格證

      寫著有效期為一年

      這明顯是不對的

        一直以來,大多數人都不了解

        滅火器是如何進行檢查、維修、報廢的

        下面讓我們來了解一下吧

        滅火器的檢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61號)《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四章第二十五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每日檢查滅火器是否在位、完整,其他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組織檢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61號)《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四章第二十六條,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應當至少每季度對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進行檢查,其他單位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檢查。

        滅火器的維修

        滅火器沒有達到報廢年限,也沒出現需要報廢的情況,滅火器外觀、性能正常就可以正常使用,可以參考《建筑滅火器配置驗收及檢查規范》GB 50444-2008第5.3.2條所示的維修期限進行維修,也可參考中國消費品質量安全促進會發布的最新文件《滅火器產品維修、更換及售后服務》T/CPQS XF003-2023團體標準第4.4.2條所示的使用期限進行維修,但不做強制要求。

        

      《建筑滅火器配置驗收及檢查規范》GB 50444-2008第5.3.2條

        滅火器的報廢

        根據《消防設施通用規范》GB55036—2022第10.0.8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滅火器應報廢。

        筒體嚴重銹蝕,銹蝕面積大于、等于筒體總面積的1/3,表面有凹坑。筒體明顯變形,機械損傷嚴重。器頭存在裂紋、無泄壓機構。

        筒體為平底等結構不合理。

        沒有間歇噴射機構的手提式。

        沒有生產廠名稱和出廠年月,包括銘牌脫落,或雖有銘牌,但已看不清生產廠名稱,或出廠年月鋼印無法識別。筒體有錫焊、銅焊或補綴等修補痕跡。

        被火燒過。

        出廠時間達到或超過表10.0.8規定的最大報廢期限。

       

      常見的滅火器類型為干粉滅火器

        為了保障滅火器安全使用

        能夠及時有效地撲滅初起火災

        盡量地減少火災危害

        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

        大家要定時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維修

        防患于未然

      編輯:小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