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屆惠州市委第二輪巡察完成反饋

        惠州日報訊 (記者袁暢 通訊員惠巡辦)根據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十二屆市委第二輪常規巡察和鄉村振興資金管理使用專項巡察反饋工作近期全部完成。

        7個市委巡察組分別向16個市直單位黨組織進行了“一對一”反饋。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有關負責同志分別參加巡察情況反饋會議,傳達市委關于巡察整改工作精神,對被巡察單位黨組織抓緊抓實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市委各巡察組向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及主要負責人通報了巡察發現的問題。

        反饋指出,被巡察單位能夠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相關系統相關領域系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記“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黨的自我革命永遠在路上,要時刻保持解決大黨獨有難題的清醒和堅定”,忠誠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反饋也指出了巡察發現的“五個方面”突出問題。一是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上級工作任務安排、履行主責主業不夠有力;二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落實“兩個責任”不夠到位;三是踐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不夠深入;四是推動問題整改不夠徹底;五是資金使用不夠規范。

        反饋強調,黨的二十大對全面從嚴治黨作出了新的部署,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中央巡視工作方針,精準落實政治巡察要求,更好發揮政治巡察利劍作用,加強巡察整改和成果運用,不斷提升巡察工作質效。同時,要提高政治站位,重視巡察反饋意見工作,牢固樹立“不抓整改是瀆職、整改不力是失職”的意識,以最堅決的態度、最迅速的行動、最有力的措施,把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重大政治任務抓好抓實,給市委和廣大干部群眾交上一份滿意的答卷。

        反饋要求,各單位要做好巡察問題整改落實、跟蹤督促,強化巡察整改運用,堅決杜絕巡察“一陣風”、整改“走過場”。被巡察黨組織要壓實整改主體責任,逐條逐項抓好整改,做到正視問題不回避、認領問題不推諉、整改問題不敷衍,要認真落實《關于巡察整改工作公示提醒暫行辦法》,提醒主要負責人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一崗雙責”;紀檢監察機關要把巡察整改納入日常監督工作重要內容;組織部門要把督促整改與統籌推進領導班子建設、干部隊伍建設、黨組織建設結合起來。

        巡察期間,市委巡察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等有關單位處理。

      編輯:小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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