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故意不禮讓救護車并挑釁司機,惠州交警:罰!

        眾所周知

        救護車就是生命救援車

        當救護車亮起警燈、發出鳴笛

        這就意味著

        又是一場與生命的賽跑

        每當救護車行經時

        絕大多數車輛都會自主移動讓路

        為執行任務的救護車

        讓出中間的“生命通道”

        但是

        有這樣一輛“霸道”小車

        不僅不禮讓救護車

        還“放肆”挑釁司機...

        12月6日8時許,惠州市惠陽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城區二中隊接群眾報案,稱一輛號牌為粵B84***的小型汽車不禮讓救護車,并挑釁司機。隨后民警立刻聯系報警人,報警人稱相關車輛已駛離現場,未發生碰撞。

        12月7日上午,民警依法傳喚當事粵B84***小型普通客車駕駛員劉某到城區二中隊接受調查。經民警詢問,劉某如實承認了未及時避讓救護車的交通違法行為,民警對其進行了嚴肅的批評和教育,并且對他進行了普法,明確告知他公民有義務避讓正在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

        其后,劉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及行為的危害性,后悔不已。最后,民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劉某處以罰款200元,并記3分的處罰

        法律法規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三條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或許有小伙伴會疑惑

        為主動避讓特種車輛

        產生了交通違法怎么辦呢?

        別擔心!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三款,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或者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的違法行為信息中有證據證明救助危難或者緊急避險造成的,應當予以消除,所以,對于主動避讓救護車而產生的交通違法,交管部門將自動核銷。

        對于故意擋道、不避讓

        救護車、消防車、警車等特種車輛

        惠州交警零容忍!

        希望廣大駕駛員都能

        文明禮讓正在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

        為他人讓出“生命通道”

      編輯:小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