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發現充裝超出檢驗有效期的液化石油氣鋼瓶可舉報

        一、液化石油氣氣瓶由哪些部件組成?

        液化石油氣氣瓶由瓶體、瓶閥、底座及護罩等幾部分組成,常見的規格有YSP(液化石油氣瓶)118(50kg)、YSP35.5(15kg)、YSP26.2(11kg)、YSP23.5(10kg)和YSP12(5kg)等幾種。

        二、什么是安全合格的液化石油氣氣瓶?

        2021年6月1日之前制造的液化石油氣氣瓶,護罩上壓印有制造許可證編號(以TS開頭)、充裝介質、制造年月、氣瓶編號和監檢標記等信息;2021年6月1日以后制造的液化石油氣氣瓶,在封頭上壓印內凹的盛裝介質、制造年份、產權單位標志,在護罩上還壓印有“人員密集的室內禁用”的字樣。

        三、液化石油氣氣瓶定期檢驗周期和標志是如何規定的?

        液化石油氣氣瓶的定期檢驗周期為4年,自制造日期起,滿4年前一個月,由充裝單位向氣瓶定期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檢驗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

        對于檢驗合格的液化石油氣氣瓶,氣瓶定期檢驗機構應當逐只在氣瓶上做出永久性的檢驗合格標志,涂敷檢驗機構名稱和下次檢驗日期,并且在電子識讀標志對應的數據庫中錄入檢驗信息。

        四、液化石油氣氣瓶的安全使用年限是如何規定的?

        液化石油氣氣瓶的設計使用年限為8年,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的氣瓶,經檢驗機構安全評估合格,并在瓶體上涂敷“安全評估合格”字樣以及檢驗機構名稱,氣瓶的使用年限可以延長至12年。達到報廢年限的氣瓶應及時送交檢驗機構進行消除使用功能的報廢處理。

        五、液化石油氣氣瓶上的電子識讀標志有什么作用?

        惠州市已全面啟用氣瓶和瓶裝氣體安全管理信息系統,每只液化石油氣氣瓶上都應安裝有電子識讀標志(二維碼),用戶通過手機掃描氣瓶上的電子識讀標志,可查詢氣瓶的檔案信息、充裝信息、安全用氣使用說明等信息,對于無電子識讀標志、無法查看上述信息或者與氣瓶護罩信息不符的請拒絕接收。

        六、市民購買瓶裝液化石油氣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市民在購買瓶裝液化石油氣時,一定要選擇正規的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單位并簽訂供用氣合同,通過手機掃描氣瓶上的電子識讀標志,可讀取氣瓶的檔案信息、充裝信息和安全用氣使用說明。

        如發現充裝超出檢驗有效期的液化石油氣鋼瓶,請撥打電話12345,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

        惠州日報記者譚琳

      編輯:小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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