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居碼”是什么?
“粵居碼”是廣東省公安廳在“粵治安”微信小程序內部署的,面向在粵所有居住人員推出的以公民身份號碼、在粵居住地址和居住時間為組合的信任根,是群眾在粵居住生活的憑證。
“粵居碼”的作用
“粵居碼”持碼人通過使用手機實現“一鍵領碼、掃碼登記、持碼查詢、亮碼服務”,申領了“粵居碼”六個月后,屬于流動人口人員可以在“粵居碼”里“我的證照”申辦居住證電子證照,目前已實現在酒店旅業住宿登記、在政務服務中心(大廳)免證預約換號和辦事、“零材料、零跑腿”辦理居住登記和居住證等場景應用,并將逐步在公安警務服務、政府政務部門、社會便民化三個圈層廣泛應用,為持碼人打造高質高效的“碼上生活”。
“粵居碼”是成為在粵實有人口身份證明、居住信息的權威憑證。
在粵實有人口:包括本省戶籍人口、流動人口、國境外人員等。
如何申領“粵居碼”?
第一步:通過微信“掃一掃”掃描“粵治安”的葵花碼或搜索微信小程序“粵治安”,點擊“個人中心”,“實名認證”后生成“粵居碼”
第二步:生成“粵居碼”后再申報居住地址,完成居住登記
(一)房屋地址已經申報過的
方法一:點擊“掃一掃”——掃描居住地址的房屋二維碼——選擇居住處所、事由——提交——確認入住——業主或托管人確認(如本人是業主的,在登記房屋后自動確認通過)——系統推送申報結果。經確認通過的,將視為居住人已向公安機關申報了居住登記。
方法二:點擊“地址管理”——“ +新增”——選擇詳細地址——選擇建筑物——選擇房屋——點擊“確認”——選擇居住處所、事由——保存(如有多個居住地址重復以上操作)——業主或托管人確認(如本人是業主,登記房屋后自動確認通過)——系統推送申報結果。經確認通過的,將視為居住人已向公安機關申報了居住登記。
(二)房屋地址未向公安機關申報過的
操作步驟同上“方法二”。在選擇房屋無對應房屋時——選擇新增房屋——新增后確認。經確認通過的,將視為居住人已向公安機關申報了居住登記。
(三)居住地址設為常住地
點擊“地址管理”——選擇實際居住的“有效”地址信息,點擊“更多”——點擊“設為常住地”。
該居住地址被設為常住地的,經屋主審核后,將作為辦理居住證的居住地址;通過個人亮碼使用記錄校驗屬真實居住的,183天后對具備申領電子居住證條件的用戶系統自動推送申領消息,本人完成領取后生成電子居住證。
(四)添加同住家庭成員
點擊“地址管理”——點擊成員信息“+新增成員”——輸入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手機號碼、成員身份、地址名稱的必填項后提交(只能添加16歲以下和60歲以上的人員,16~60歲人員請自行申報。
其中1~6周歲人員可直接添加,其余年齡需要人臉識別添加。
如16歲以下和60歲以上成員有自己實名的手機號碼,也可以自行申報,無需家長添加)。
申請“粵居碼”注意事項
1.群眾在申報居住信息時,如發現房屋地址與“粵居碼”中使用的標準地址不一致的,應積極向公安機關反饋,協助公安機關規范標準地址。若出現無法搜索居住地址的情況,請耐心等待,待標準地址入庫后,再進行居住地址申報。
2.本市戶籍居民,在省內其他地市辦理有居住證的,如將本市戶籍地址或本市其他地址設為“常住地”,系統將中止其在外市的居住證使用功能。
3.市民在市內搬遷或離開惠州,可以在“個人地址”模塊里注銷本人原地址信息,本人關聯該地址的居住證使用功能將一并中止。
流動人口如何申報居住登記?
(一)流動人口零材料申報居住登記流動人口申領“粵居碼”,居住地址獲得審核的,視為已申報居住登記,登記之日自申報之日起算。無需再提供身份證明、居住地址證明。
(二)流動人口零材料免跑腿辦理居住證業務
一是持有效居住證的,在“粵居碼”系統內自動生成記載與持有居住證同樣信息內容的居住證電子證照。
二是未持有效居住證、符合居住證申領條件的,系統通過運算對符合申領居住證條件的群眾在“粵居碼”系統內自動推送提醒信息,由持碼人勾選“申領電子居住證”“申領實體卡居住證”,可以全選也可以單選電子居住證。經民警審核后,系統自動生成電子居住證,選擇實體卡的,根據實際情況繼續選擇自行領取還是郵寄領取。
三是居住證到期自動續簽。對居住證到期需要續簽的,在到期前1個月系統自動發提醒信息,經過群眾點擊確認即可發民警審核后自動續簽。
四是中止、注銷居住證。系統自動運算發現符合中止、注銷情形的,經工作人員審核后,自動中止、注銷居住證并告知持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