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藥險是針對一些罹患特定疾病、需要服用某類特藥的消費者推出的產品。 東江時報記者周楠 攝
表面賣保險實則賣藥?短期健康險中一類涉及“藥轉!钡臉I務被監管叫停。日前,銀保監會財產險監管部門發布《關于部分財險公司短期健康保險業務中存在問題及相關風險的通報》,直指部分險企與互聯網醫院、健康科技等平臺合作開展的特定藥品團體醫療險業務中,存在異化保險業務、風控缺失的問題。
“藥轉保”異化保險業務
短期健康險是指保險期間在一年及一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證續保條款的健康保險,按照要求,人身險公司同時經營長期健康險和短期健康險,財險公司只能經營短期健康險。
近期,部分財險公司短期健康險業務急速增長,且基本集中于同類業務模式,引發監管關注。
監管通報,近期在對部分財險公司短期健康險業務開展日常監管和非現場監測過程中,發現部分公司在與擁有互聯網醫院、健康科技公司、保險經紀公司關聯公司的相關業務集群開展合作過程中,用特藥團險方式承?蛻粢蛞汛_診疾病發生的后期藥品治療費用。
在實際業務承保中,該類特藥團險的等待期為0天,保險責任終止條件為給付一次,保費收入與藥品價格相近,從收取保費到支付賠款間隔時間較短,且保險公司未參與掌握核心風險管理環節,業務持續虧損。
那么何為“藥轉!?它是保險產品嗎?記者在某健康管理服務平臺查詢到一款“xx無憂保”,該項目的保障對象為新確診廣泛期小細胞肺癌,且首2針使用阿替利珠單抗的患者。通過定制化兩年的用藥計劃,分3期累計支付11.505萬元,可享受兩年最多26.24萬元的藥費保障。
業內人士表示,這個業務可以說是被包裝的“偽保險”,以“保險”之名,行“賣藥”之實。一般特藥險不承保已確診患者后期的治療費用,且設置一段時期的等待期,而異化后的產品沒有等待期,一次性給付保險金,患者能以更低價格購買所需藥品,醫藥廠商能拓展營銷渠道、提升藥品銷量,第三方平臺也可以賺取中間費用、做大流量。乍看之下,似乎是多方共贏的結果,然而對保險公司而言,就是扮演一個“支付通道”的角色,通過保險理賠完成藥費支付,除了能帶來保費收入的短期增長外,對公司盈利其實沒有實際幫助。
《通報》也指出,上述業務中,公司通過與有關機構合作,使用短期健康險產品實際承擔已確診客戶發生頻次確定、損失程度確定的醫療費用支出,異化了保險業務,使保險或然事件成為必然事件。
“藥轉!辈环媳kU基本原理
近年來,隨著商業健康險的快速發展、保險產品從支付端向服務端的廣泛延伸,“醫+藥+險”的閉環模式是險企創新的主流方向,各大保險公司紛紛選擇與第三方平臺、醫藥企業展開合作,為用戶打通健康管理、用藥服務鏈條,并以此增強自己的市場競爭力。
所謂特藥險,是針對一些罹患特定疾病、需要服用某類特藥的消費者推出的產品,被保險人本身就是該類特藥的消費者,通過投保這類醫療保險產品,消費者可以在實際購藥中享受一定的優惠。
從產品設計的初心出發,“特定藥品團體醫療保險”本是符合商業醫療保險的價值導向的。但根據《通報》內容,部分財險公司在發展相關產品的過程中,還是出現了以下問題和風險:一是公司承保的是確定發生的醫療費用支出,不符合大數法則、射幸原則等基本保險原理,且無法通過重大風險測試。二是公司風險管控缺失,前端承保和后端理賠等核心環節均由相關機構掌握,保險公司不掌握自主定價權,也未實質參與風險管理,無法體現保險經營管理風險的基本功能作用。
業內人士解釋,在實際操作中,購買了“藥轉保”的消費者享受的優惠并非來自藥店藥品降價,本質是保險公司主動補貼,補貼的錢一部分給消費者用以購藥,一部分以技術服務費的形式給了第三方平臺。對保險公司來說,獲得的是保費的規模以及漂亮的數據,還有一定比例的虧損,這種模式違背了保險的基本原理。
通過銀保監會官網財產險備案產品目錄查詢發現,此前市場上至少有35家財險公司都推出了“藥轉保”,監管部門要求各財險公司及時排查短期健康險業務,不得開展任何類似的、不符合保險原理、失去保險或然性的短期健康險業務。
有業內人士指出,目前市面上的一些消費型醫療保險,比如某些牙科險、植發險等產品玩得也是以藥費轉保費的套路,屬于監管《通報》中異化保險產品的范疇,或將同樣面臨下架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