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營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環境,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惠州交警在接到群眾對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的舉報后細致核查,并果斷采取行動,持續加大,對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的曝光力度。這次有哪些人上了“曝光臺”?我們一起來看看!
車窗拋物
時間:2022年5月24日
地點:演達大道和地路
車牌:粵L558M*
5月24日12時40分許,一輛車牌號為粵L558M*的小車行駛至演達大道和地路時,車上人員竟不顧自己車后方有跟隨著正常行駛的車輛,隨手將一飲料瓶拋出窗外,險些砸中后方車輛,這驚險的一幕被車主行車記錄儀拍攝下來,舉報至惠州交警。
接報后,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江北大隊立即開展核查。經核查,拋物者為駕駛人朱某,其當天獨自一人駕駛了公司的車輛外出,稱當時喝完飲料順手把飲料瓶丟出窗外,目前該違法當事人被通知至惠州交警江北大隊小金口中隊接受處罰和教育。
同時,轄區中隊對該公司的負責人進行了教育,強調了行車過程中隨意拋物行為的危害,該公司負責人表示會對該員工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同時加強對全體員工的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大家以此為戒,在駕乘過程中嚴格遵規守法。
逆向行駛
時間:2022年4月26日
地點:隆生金山湖中心附近
車牌:粵L69A2*
4月26日上午,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江南大隊接到群眾舉報稱,當日上午8時40分許,一輛粵L69A2*號牌的小車在隆生金山湖中心附近逆向行駛,接到舉報后,民警迅速行動,通過群眾提供的車牌號及視頻監控,鎖定了該車駕駛員李某,并將其依法傳喚前來接受調查。
經了解,李某為貪圖一時方便,認為該路段車比較少,心存僥幸在該路段逆向行駛。民警指出李某違法行為的危害之處,對其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并依法作出罰款200元、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
惡意別車
時間:2022年5月24日
地點:演達大道/和地路路口
車牌:粵LL5K5*
近期,惠州交警接群眾舉報稱,5月24日17時,在惠城區演達大道,一輛車牌號為粵LL5K5*的小車涉嫌惡意別車違法行為,惠州交警立即對該舉報進行核實調查。
經了解,當事人鄭某當天從演達大道往麥地方向行駛,行至演達大道/和地路路口時,走在左側第二條左轉加直行的車道,見紅綠燈先放直行燈,于是想變道右側車道通行,因在右側直行車道內等候行駛的另一輛小車一直沒有讓行,在通過紅綠燈后,從右側超車做出了別車的行為。
鄭某表示自己一時氣憤,頭腦發熱,現在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也反省自己,對自己的不文明駕駛行為十分羞愧,同時,取得了對方車主的諒解,并現場寫下了文明駕駛承諾書,保證以后文明駕駛,絕對不做影響交通安全的行為。
惠州交警提醒,隨著天氣越來越炎熱,駕駛人要注意預防情緒“中暑”,防止發生路怒癥行為。同時,希望廣大駕駛人引以為戒,惠州交警將持續曝光不文明的違法行為,呼吁廣大駕駛員朋友從自身做起,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出行。切勿存在僥幸心理,否則將可能發生無法挽回的悲慘后果。
安全貼士
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保持良好駕駛心態,守法文明駕駛,不要患上“路怒癥”,讓自己也成為文明素質不高的“造怒者”。
緊急情況報警,合法合理處置。碰到“造怒者”“路怒者”,要通過合法方式進行處置。切不可因為對方“造怒”,讓自己“路怒”,最終被法律懲處,得不償失。
安裝行車記錄儀,如果行駛中發生突發意外情況,有利于還原事實真相。同時,使用行車記錄儀拍攝的交通違法行為,合理進行舉報,交警調查核實后,將依法處置。
文圖:惠州報業全媒體記者劉豪偉 特約通訊員鐘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