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博羅作為全市試點成功創建“無證明城市”,開啟全域“無證明”時代:930個證明事項直接取消,763個證明事項可通過電子證照核驗、數據共享、部門自查和協查、當事人告知承諾等方式替代辦理。這意味著以后群眾辦事不再自己承擔依法需要證明事項的舉證責任,而由相關職能部門承擔,“群眾跑”明確變為“部門跑”。
這是惠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領域改革,致力解決民生痛點、提升政務效能、優化營商環境,全力建設更加幸福國內一流城市的生動實踐。
“無證明”不等于“零證明”或不需要證明,而是“法無規定一律取消、法有規定無需提交”。“法無規定一律取消”,體現了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法無授權不可為”這一現代法律原則的題中之義。從全國范圍看,很長一段時間,一些明顯有悖人情常理的“奇葩證明”成為社會痛點,當事人常常要為一紙證明“磨破嘴、跑斷腿”,不得不找一圈部門蓋章。創建“無證明城市”正是要通過明確“權力邊界”,徹底取消這些于法無據、于理不合、于情不通的“奇葩證明”,讓群眾辦事更省心少折騰。
“法有規定無需提交”,體現了服務型政府的根本要求,是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的創新實踐。當事人依法需要證明的事項,由職能部門通過共享數據服務平臺自行查證,換言之,通過大數據和信息化技術手段實現“一證行天下,一網查所有”,“信息跑路”代替“群眾跑腿”,讓群眾辦事更順心少麻煩。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創建“無證明城市”,折射出政府職能理念和社會治理理念之變。群眾辦事“無證明”,政府服務有溫度,我們的城市才會更宜居,生活才會更美好。
(白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