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40項市級審批權限和管理權限下放大亞灣仲愷

        惠州日報訊 (記者袁暢)記者近日獲悉,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下放部分市級審批權限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已正式印發。《通知》提出,按照權責統一,重心下移的原則,將40項市級審批事項和管理權限下放到大亞灣開發區、仲愷高新區

        據了解,擴大區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是加快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的一項重大舉措,將進一步提升區一級工作積極性、能動性,促進上下聯動、齊心合力,推動全市高質量發展。根據《部分市級審批權限下放目錄》,部分市級審批權限包括:醫療垃圾處理項目核準、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核準、對水庫報廢組織驗收、河道采砂許可、放射工作人員證等40項,分別涉及市發展和改革局、市水利局、市衛生健康局三個市直部門。

        《通知》提出,市直相關部門要按照公平合理、權責統一的原則,明確市、區兩級行政機關的權責界限,確保權限下放事項依法依規有序推進。大亞灣開發區、仲愷高新區相關承接部門要主動做好下放審批事項承接工作,嚴格按照規定條件及標準進行審查。

      編輯:任己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