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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合發布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操作細則
購房職工可憑受理回執抵首付款
惠州日報訊 (記者邱若蓉 通訊員羅杰)為加大公積金購房支持力度,更好地服務人才落戶,優化營商環境,5月16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合發布《關于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有關事項的通知(試行)》,明確該政策申請條件和流程,減輕購房職工家庭支付首付款資金壓力,更好滿足購房職工合理住房需求。
今日惠州網資料圖。
購房人需與開發商共同簽署承諾書
日前,我市發布《關于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和良性循環的通知》,從六方面出臺相關政策支持人才留惠購房,其中包括加大公積金購房支持力度,允許先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
記者了解到,目前,我市繳存職工在購買住房后可憑購房合同、首付款發票等資料申請提取公積金。提前提取公積金用于支付首付款,將極大減輕貸款買房市民的壓力。
“我市大力支持職工購買預售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減輕購房職工家庭支付首付款資金壓力,更好滿足購房職工合理住房需求。”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發布的《通知》是該項措施的操作指引,明確了申請條件和流程以及相關法律責任,細化了各部門職責,方便市民辦事。
根據《通知》,該項政策適用范圍為在我市購買預售房、現房等新建商品住房的職工。在申請提前住房公積金前,購房人需與項目開發企業共同簽署《購房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承諾書》,承諾將提取的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
在提取額度上,《通知》規定,購房職工(含共有產權人)及配偶累計公積金提取總額不超過《購房認購書》約定的首付款;如購房合同存在其他非直系血親的共有產權人,有劃分產權比例的按約定比例提取,沒劃分產權比例的按人數比例均分。
該負責人表示,目前該政策將在全市范圍內試行3個月,只能由購房職工本人辦理,他人不得代辦。自籌資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的,仍按原購買商品住房提取流程辦理。
憑受理回執簽訂購房合同
在操作流程上,需購房職工本人攜帶承諾書及購房相關材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通過后,將出具業務受理回執,作為職工支付能力憑證,并凍結該筆資金。
收到回執后,購房職工可將其交予房地產項目開發企業,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由房企將網簽的買賣合同及首付款收據送達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備案。其中,購買預售商品房的,合同簽訂時間為15個工作日;購買現售商品房的,合同簽訂時間為60個自然日。
記者了解到,當前市場情況下,購買預售商品房時,一般簽訂時間在7~10天左右。購買現售商品房時,由于沒有預售資金監管,銀行審查貸款等步驟較多,簽訂時間在1至2個月。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一旦超過約定時間,需重新向該中心申請辦理,以此約束開發企業盡快完成備案,保障購房人員權益。同時,針對兩種不同的購房情況,合同簽訂時間都稍作延長,保障申請人基本可實現一次申請完成購房程序,避免多次申請,方便市民辦事。
該負責人表示,在完成備案后,根據相關規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在三個工作日內,將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房地產企業在《承諾書》中約定的收款賬戶。
違規提取將面臨失信懲戒
為了避免套取,《通知》對個人和開發企業都進行相應的權責約束。根據規定,如購房買賣合同關系被撤銷、被解除或者無效后,購房職工被獲準提取用于首付款的公積金,將根據《承諾書》的約定退回至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
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購房失敗后,開發商需在15個工作日內將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全額退還至對應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逾期未退還的將接受主管部門處理直至完成退還手續。
同時,針對個人方面,若發現申請人存在偽造材料、虛構住房消費行為等違法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情形,公積金管理中心將立即取消或終止提取行為,并要求在規定期限內退還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此外,申請人還將受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法采取的失信懲戒、限制提取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