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征求意見座談會召開

        惠州日報訊 (記者黃曉娜 通訊員林進寬 張思勇)3月17日下午,市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和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召開《惠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征求意見座談會。

        座談會上,與會人員圍繞《惠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結合各自部門負責工作,就保護市容市貌、遵守公共秩序、使用公共資源、對不文明行為的治理和處罰制度,以及本領域涉及文明執法行為的地方政府規章、部門規章等方面踴躍發言,重點從倡導與規范、促進與保障、法律責任、市民文明素質提升等方面提出建議意見,還對其具體條款、行文用詞、增刪事項等提出了修改意見。

        記者了解到,《惠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是我市今年立法計劃中的審議項目,將于今年5月、7月、8月提交市人大常委會會議進行審議。由市人大社會委提案,負責一審及一審前的具體立法工作,目前處于一審前的階段。我市創新立法方式、改進工作舉措,擴大公眾對立法工作全過程、各環節的參與,把全過程人民民主貫穿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立法的全過程。3月4日起,市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和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通過市政府門戶網、惠州文明網公開征求意見,目前已召開三場征求意見座談會,接下來還將面向縣(區)等征求意見。

        據悉,2012年深圳首開規范文明行為的立法先河以來,目前全國共出臺了194部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地方性法規,其中包含了11部省級地方性法規、183個設區的市地方性法規,另外還有5部地方規章。廣東省21個地級市已有10個城市頒行文明行為促進條例,9個城市正在制定中。

      編輯:任己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