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補貼15平方米!惠州出臺管理辦法保障困難家庭租房

        為進一步規范城鎮住房保障租賃補貼管理,2月17日,《惠州市城鎮住房保障租賃補貼管理辦法》發布,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那么哪些人群可以申請住房租賃補貼?補貼標準是多少?如何申請補貼?

        隨著社會經濟持續高質量發展,惠州不斷深化的城市住房體系也在加速構建。截至去年底,全市累計建設公共租賃住房23757套,發放租賃補貼3237戶,惠及近7萬多人,城鎮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應保盡保,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問題得到大大改善。

        據了解,惠州是全省較早啟動發放租賃補貼的城市之一,但由于此前市層面尚未出臺專門指導政策,租賃補貼發放工作在各縣(區)有待進一步規范和加強。

        惠州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 科長 楊健輝:

        主要是以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以及租賃補貼的這兩種方式進行保障。因為我們潛在租賃住房的申請需求是比較大,為了能夠徹底解決住房保障的需求,我們對惠州市的城鎮住房補貼辦法進行了制定。

        《管理辦法》明確了租賃補貼申請方式,申請人可向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辦)提出租賃補貼申請。申請租賃補貼須同時具備四個條件:

        (一)已取得所屬縣(區)城鎮戶籍,并在所屬縣(區)工作或生活,但以下兩種情況除外:

        1. 申請人配偶及未滿18周歲子女非本市城鎮戶籍但在本市城鎮工作或居住的,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

        2. 家庭成員的戶籍因就學、服兵役等原因遷出本市的,在就學、服兵役期間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

        (二)無自有產權住房或自有產權住房的人均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

        (三)屬于經民政部門認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收入家庭;

        (四)未正在享受公租房實物配租(不含申請公租房實物配租轉租賃補貼)。

        惠州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 科長 楊健輝

        主要是明確了租賃補貼的對象,符合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的對象、分散供養的貧困人員和低收入家庭納入了租賃補貼的保障范圍,同時支持有條件的縣區可以將租賃補貼發放對象范圍覆蓋到中等偏下收入的家庭;第二個是明確了租賃補貼的標準;第三個是明確了租賃補貼發放的程序。

        《管理辦法》規定,人均保障住房建筑面積為15平方米,每戶家庭住房保障面積最高不超過60平方米,租賃補貼1人戶按照1.5人計算,2人及3人戶按實計,4人及4人以上戶按4人計算。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的租賃補貼系數為0.98,低收入家庭的租賃補貼系數為0.9。補貼金額標準由縣(區)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市場租金水平和公租房租金水平等動態情況確定,原則上每2年調整1次,領取的租賃補貼額度不超過所支付租金。此外,租賃補貼從簽訂租賃補貼協議的次月起按月計發,由財政部門將補貼資金通過銀行代發方式轉入申請人的賬戶,在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年度最后一次租賃補貼的核發。租賃補貼協議合同期限為1年,協議期滿符合條件的續簽租賃補貼協議。

      編輯:小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