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惠州市住房保障體系,日前,我市印發實施《惠州市城鎮住房保障租賃補貼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規范租賃補貼發放流程和標準,簡化申請材料,實施并聯審批,縮減審批時間,解決住房保障工作遇到的實際問題,切實提升住房困難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根據《管理辦法》,從今年4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收入家庭均可申請租賃補貼。每月領取的補貼額度不高于其所承租住房的月租金,具體金額由縣區主管部門結合實際情況動態確定。人均補貼面積標準為15平方米,一戶最多可按4人計算。
今后選擇了保障住房的家庭也可申請改為貨幣補償。圖為保障性住房惠和居小區。惠州日報記者邱若蓉 通訊員羅杰 攝
去年發放補貼873戶約152萬元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持續高質量發展,惠州不斷完善住房保障體系,解決新市民、青年人職住平衡的住房困難問題。據了解,截至去年底,全市累計建設公共租賃住房23757套,發放租賃補貼3237戶,惠及近7萬多人,城鎮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應保盡保,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問題得到大大改善。
“我市個別縣(區)仍存在公租房房源不足的問題。通過發放租賃補貼,有利于緩解公租房實物供需矛盾。”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相關負責人介紹,去年,在持續做好公租房實物配租保障的同時,該局大力推進住房保障租賃補貼工作,積極鼓勵住房困難家庭通過市場租房、政府給予租賃補貼的方式快速實現住有所居。2021年,全市完成發放租賃補貼873戶,發放資金約152萬元,全市完成率為255%。
據了解,惠州是全省較早啟動發放租賃補貼的城市之一,但由于此前市層面尚未出臺專門指導政策,租賃補貼發放工作在各縣(區)有待進一步規范和加強。
對此,該負責人介紹,此次出臺的市級《管理辦法》,將進一步規范住房保障租賃補貼管理,指導和督促各縣(區)開展租賃補貼工作。
隨著《管理辦法》的施行,全市城鎮住房保障租賃補貼發放工作將得到有序厘清。《管理辦法》要求市、縣政府要建立與租賃補貼需求相適應的資金保障機制,統籌推進實物配租和租賃補貼工作。在公租房房源不足時,按照分檔補貼原則給予符合租賃補貼條件的申請人租賃補貼,申請人領取租賃補貼后可以申請輪候公租房實物配租,待獲得公租房實物配租后自動停發租賃補貼。
該《管理辦法》將于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每戶家庭住房保障面積最高不超過60平方米
哪些人可以申請租賃補貼呢?《管理辦法》指出,符合條件的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收入家庭均可申請租賃補貼。
在補貼標準上,《管理辦法》明確,申請人每月領取的租賃補貼額度不高于其所承租住房的月租金。具體金額由縣區主管部門結合實際情況動態確定,原則上每2年調整1次。人均補貼面積標準為15平方米,補貼人數1人戶按1.5人計,2人及3人戶按實計,4人及4人以上戶按4人計,每戶家庭住房保障面積最高不超過60平方米。與此同時,對于不同的住房保障類型人員還設置了不同的補貼系數標準。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的租賃補貼系數為0.98,低收入家庭的租賃補貼系數為0.9。
聚焦補貼金額,《管理辦法》明確補貼測算公式為:租賃補貼金額=補貼金額標準×(人均保障住房建筑面積-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積)×補貼人數標準×補貼系數標準。
根據《管理辦法》,租賃補貼協議合同實行一年一簽,按月發放租賃補貼,協議期滿符合條件的可以續簽租賃補貼協議。
簡化申請材料,并聯審批提高審批效率
“在明確補助標準的同時,我們還對審批流程進行了簡化,進一步提高了審批時效,提高困難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以前,申請人提出申請后,相關部門需要逐個調查、核實真實情況,此次《管理辦法》針對審批流程提出了“并聯審批”,審核流程將由多部門同時處理,縮減審批時間。
記者看到,根據《管理辦法》,申請租賃補貼應當填報租賃補貼審核表和提交承租房屋的租賃合同。縣(區)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在收到資料的7個工作日內發送公安、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自然資源、退役軍人事務、殘聯、住房公積金管理等相關部門實施并聯復。縣、區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各部門反饋的意見,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租賃補貼資格審核。
為了保障困難群眾的權益,《管理辦法》還支持住房保障對象選擇更符合自身需求的保障方式。選擇了保障住房的家庭也可提出申請改為選擇貨幣補償。
《管理辦法》明確,正在享受公租房實物配租但確有需要變更保障方式的,申請人可在公租房租賃合同期滿3個月前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按補貼申請流程進行審批。
惠州日報記者邱若蓉 通訊員羅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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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租賃補貼相關問題
1.申請租賃補貼對象
(1)已取得所屬縣、區城鎮戶籍,并在所屬縣、區工作或生活,但以下兩種情況除外:申請人配偶及未滿18周歲子女非本市城鎮戶籍但在本市城鎮工作或居住的,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家庭成員的戶籍因就學、服兵役等原因遷出本市的,在就學、服兵役期間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
(2)無自有產權住房或自有產權住房的人均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
(3)屬于經民政部門認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收入家庭;
(4)未正在享受公租房實物配租(不含申請公租房實物配租轉租賃補貼)。
2.申請租賃補貼流程
(1)申請。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辦)提出租賃補貼申請。申請人對申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按照法律法規規定需要由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出具證明材料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出具,并對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2)初審。鄉鎮政府(街道辦)在接到申請人申請資料后,對照申請條件進行初審,并將初審結果和相關資料報送縣、區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3)審核。縣、區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資料的7個工作日內報送公安、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自然資源、退役軍人事務、殘聯、住房公積金管理等相關部門實施并聯復審,相關部門應在收到資料后依法依規進行審核,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縣、區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提供復審結果。縣、區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相關部門反饋的意見,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租賃補貼資格審核。
(邱若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