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報銷不用兩頭跑!惠州實現省內異地就醫門診直接結算

        異地醫保門診報銷一直是備受關注的熱點話題。去年7月1日起,惠州實現省內異地門診直接結算。這也意味著惠州患者在省內其他地市就醫,小到門診看感冒,大到門診化療,醫保報銷部分可直接結算,無需先自行墊付再回參保地報銷,門診醫保報銷不再兩頭跑,進一步提升群眾的幸福感和獲得感。

        市醫療保障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根據惠州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有關規定,參保人在本市行政區域外就醫(含省內其他城市和省外),普通門診直接結算原則上執行就醫地的支付范圍及有關規定,待遇標準執行參保地市內同級醫院的標準,包括報銷比例、單次限額和年度限額等(年度限額市內、市外累計計算)。門診定點機構的選定、變更按照市內門診定點機構選定、變更的規定執行。其中,已辦理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備案人員,同步開通基本醫保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支付門診醫療費用的直接結算服務,無需另外備案。參保人在備案就醫地選定開通異地就醫門診直接結算服務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應由醫保基金支付的部分由醫保經辦機構按省規定的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經辦流程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參保人辦理異地就醫備案后,在有效期內,參保地不再保留為普通門診就醫統籌區(急診除外,急診發生的費用由醫保經辦機構按實際報銷費用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

        值得一提的是,參保人在省內發生急診的,可先就診,后補辦備案手續。發生的政策內醫療費用在備案后進行直接結算,也可由個人先行支付,再持相關就醫資料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報銷手續。

        門診處方應符合臨床診斷標準和《處方管理辦法》的規定。凡不符合臨床診斷標準和《處方管理辦法》規定發生的醫藥費用,醫保基金不予支付。

        惠州日報記者駱國紅 特約通訊員肖琦

      編輯:小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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