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相聚本是好事,切莫高興之余酒后駕駛,得不償失。1月3日,記者從惠州公安交警部門獲悉,惠州交警在開展夜查酒駕整治行動時,連續查獲兩名酒駕司機。更讓人感到意外的是,這兩人竟然還是參加同一個聚會的好友。
2021年12月29日晚8時12分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江北大隊在惠州大道路段開展酒醉駕整治行動時,發現一輛藍色小車司機在設卡點前猶猶豫豫,左右張望。執勤民警敏銳察覺到情況有異,迅速上前對其進行檢查,經酒精測試儀檢測發現,司機體內酒精含量為44mg/100ml,屬于酒后駕車。
惠州交警連續查獲兩名酒駕司機,讓人感到意外的是,兩人竟然是參加同一個聚會的好友。
執勤民警在詢問中了解到,該司機同車一男一女兩名乘客均為參加聚餐的好友,聚餐中喝了些酒,便心存僥幸酒后開車上路。很快,戲劇性的一幕發生了,民警發現一輛棕色小車男子涉嫌酒后駕駛,將該男子帶至路邊做進一步酒精測試時,前面酒駕司機竟同該男子打起招呼來。
惠州交警連續查獲兩名酒駕司機,讓人感到意外的是,兩人竟然是參加同一個聚會的好友。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原來兩名司機均為參加同一個聚會的好友,想不到被交警雙雙查獲。經酒精測試,棕色小車司機酒精含量顯示為38mg/100ml,同樣屬于酒后駕車。執勤民警依法分別對2名酒駕司機作出罰款2000,暫扣駕駛證6個月,記12分的處罰,并進行了嚴厲批評教育,告知酒后駕駛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害人害己,切不可兒戲。
惠州交警提醒,歲末年關,廣大市民與親朋好友歡聚時,千萬謹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對自己對他人生命負責,牢記安全行駛法規,平安才是最大的福。為防止酒駕交通違法行為出現反彈,惠州交警也將保持高壓嚴管態勢,持續開展酒駕整治行動。
文圖:惠州報業全媒體記者劉豪偉 通訊員鐘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