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可依!《惠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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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
      《惠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10月1日起施行
      處罰教育相結合 體現人性化執法

        城市管理中常見的占道經營、跨市轉移垃圾、亂搭亂建等問題的治理,今后將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惠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今年10月1日起實施,是惠州市首部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對惠州市的市容市貌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惠州城市風貌。圖片來源:惠州東江圖片社

        宣傳實施

        執法人員走上街頭,挨家挨戶宣傳《市容條例》

        為讓全體干部職工和市民群眾熟悉和掌握《條例》新規,市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通過組織一系列的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活動,一方面,通過局領導帶頭學法,把學習條例列入黨組學習內容,組織專題學。同時通過邀請專家授課、組織法規培訓等工作,進一步提升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另一方面,通過組織全市7個縣區局(分局)開展“六進”普法宣傳活動,發放單行本、宣傳折頁等宣傳資料共計20000份。同時,開展系列線上普法宣傳活動,多形式、多渠道開展宣傳,增強全社會法治意識,提高全市人民法律素養,主動自覺地遵守和執行市容管理規定,共同維護城市形象,共建共治共享惠州城市美好家園。

        2021年9月3日,市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在惠城區江北街道開展《條例》普法宣傳活動。活動中,執法人員向臨街店主、周邊市民講解《條例》主要內容,強調10月1日起《條例》將正式施行。按照《條例》規定,實行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區管理制度。根據《條例》第十條,商場、臨街店鋪由經營人或者管理人負責;要保持責任區內的市容整潔,環境衛生整潔等等,確保無亂擺設、亂搭建、亂張貼、亂涂寫、亂刻畫、亂吊掛、亂堆放等情形;并鼓勵市民可通過12345平臺對市容環境衛生違法行為向有關部門舉報,強化共同參與,推進社會共治。活動中,執法人員還向市民派發制作《條例》宣傳折頁、單行本等資料。


      惠州城市風貌。圖片來源:惠州東江圖片社

        執法尺度

        以“三教而罰”為原則落實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據介紹,《條例》通過對“門前三包”制度經驗的轉化提升,設立了責任區管理制度。責任區管理制度由責任人、責任區要求和法律責任三個基本要素構成,壓實了包括物業服務人在內的責任人責任,著力強化全社會的共同參與。同時,為了提高責任區制度的執行力,《條例》明確了責任告知、責任人確認、責任爭議處理等程序,并較為詳盡地列明行為模式和對應的罰則,切實提升可操作性。

        《條例》將于10月1日起施行,市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將結合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的“首違不罰”規定,以“三教而罰”為原則落實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對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才予以行政處罰,將處罰與教育相結合,體現人性化執法。

        惠州日報記者曾酉璇 特約通訊員譚文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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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小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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