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市委巡察組向被巡察黨組織反饋十一屆市委第十一輪巡察情況
近期,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統一部署,市委5個巡察組分別向15個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反饋了十一屆市委第十一輪巡察情況。市有關領導,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相關負責同志分別參加巡察情況反饋會議。現將市委巡察組向市人民檢察院、市政府駐北京聯絡處、市市政園林事務中心、龍門縣人民檢察院、大亞灣開發區檢察院、市市容環境衛生事務中心、市中級人民法院、市委政策研究室、市生態環境局、市政府駐廣州辦事處、市接待辦公室、市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市委統戰部、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商務局等15個單位黨組織反饋的問題摘要登載如下。
市人民檢察院黨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充分,落實“三重一大”決策有欠缺。少捕慎訴慎押司法理念落實不徹底,司法辦案質量有待提高,“以捕代偵”等問題仍然存在。“三個規定”及“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制度”填報落實不到位,檢察委員會工作規則執行不嚴。對干警作風紀律管理不夠嚴格,警示教育不深入。財務管理及制度執行不夠嚴格,未按要求建立內審制度。
市政府駐北京聯絡處履職盡責有待加強,在京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服務、對外宣傳工作方面仍有短板。組織生活不夠規范,會前準備不充分。干部隊伍建設存在差距,人事管理工作不夠規范。財經紀律執行不嚴格,制度流于形式,審計整改力度不到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有待加強。
市市政園林事務中心黨組落實上級決策部署有差距,履行主體責任待加強,少數重大開支未上黨組會研究。落實安全生產措施有缺失,相關人員履職不到位。工程項目監管有短板,審計問題整改存在滯后。黨建工作不夠扎實,干部隊伍建設統籌謀劃不夠。財務管理有缺失,制度執行存在偏差,部分經費開支不規范,內部審計機制不夠健全。一些合同訂立及執行不夠規范,物資用品倉儲管理不夠完善。
龍門縣人民檢察院黨組落實“第一議題”制度不到位,研究決定重大項目不夠嚴謹,人才流失問題較突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不夠扎實,抓黨建工作不夠有力,工作中有重留痕、輕實效現象;檢察業務高質量發展還存在薄弱環節,案件定性把關不夠嚴格和準確。財務管理制度執行不夠嚴格,內部工程項目管理監督不到位。
大亞灣開發區檢察院黨組貫徹落實中央重大決策部署還有欠缺,黨組議事規則不夠規范,選人用人機制還需進一步完善;抓黨建工作不夠有力,組織生活質量有待提高;履行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不夠扎實,對歷史遺留問題主動作為不夠,固定資產管理不到位;司法辦案質效仍需進一步提升,部分涉案財物處置不及時,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力度偏弱,司法服務群眾效果還不夠明顯。
市市容環境衛生事務中心黨組議事不夠規范,部分重大項目和大額資金使用沒有經過黨組會議討論決定。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落得不夠實,基層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發揮不明顯,公職人員出國(境)管理不夠嚴格。生活垃圾分類處置推動力度需進一步加強,一些重點環衛設施和民生項目建設進度滯后。財務制度執行不夠嚴格,資金資產管理存在風險漏洞,對上一輪巡察發現的部分問題整改不夠到位。
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政治規矩意識不夠強,個別成員敢抓敢管敢擔當不足,全面從嚴治黨存在寬松軟現象。貫徹“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司法理念有差距,審判能力和審務工作建設有短板。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功能弱化,黨組織工作不規范,隊伍管理有待加強。內部規范化、制度化建設有弱項,執行財經紀律不嚴格,槍械、固定資產、罰沒物品等管理有漏洞。
市委政策研究室以文輔政示范作用和主動擔當統籌改革職能發揮不充分,圍繞市委重大決策部署主動研究不夠,調查研究工作機制不夠健全、質量有待提高、成果轉化運用不夠,統籌改革能力有待提高。制度建設薄弱,組織生活不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和管理有不足。財經紀律執行不到位,財務制度管理粗放。
市生態環境局黨組統籌推進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有待加強,履行主責主業精準施策不夠。大氣、水、土壤和固廢污染防治存在短板,環評質量審核把關不嚴,生態環境執法監管未有效形成合力。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履行不到位,存在重業務、輕黨建現象。干部選拔任用程序不夠規范,因私出國(境)管理存有漏洞。內控制度不嚴,財務管理有待完善。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和市委上一輪巡察反饋整改還不夠徹底。
市政府駐廣州辦事處黨組領導班子凝聚力、戰斗力、向心力偏弱,對新形勢下單位職責定位、作用發揮謀劃推動不足,存在“守攤子、過日子”思想。基層黨建工作比較薄弱,黨的組織生活不夠規范。單位內控機制建設不夠完善,物業管理的安全隱患亟待推動解決。
市接待辦公室領導班子政治理論學習不夠扎實,對自身職責定位把握不夠全面,對全市接待工作的指導監督不夠到位。基層黨組織規范化建設水平不高,財務管理不夠規范。
市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黨組職能轉變還不夠到位,體制機制不順、職能邊界不清的問題比較突出,綜合執法力量薄弱。履行主責主業離群眾期盼有差距,部分基層城管執法部門對群眾反復投訴、反映強烈的問題思想不重視,處置不及時;打擊非法傾倒工作有弱項。
市委統戰部落實中央對統戰工作要求,完善大統戰格局仍有差距,統戰助力我市融入“雙區”建設的力度不夠大,雖能廣交朋友,但廣納英才不足。宗教管理不夠到位,宗教領域問題仍然較多,宗教場所用地歷史遺留問題尚待解決。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干部選拔任用不夠規范,干部因私出國(境)管理不嚴。
市退役軍人事務局黨組高標準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不夠及時到位。用心用情真誠服務、凝聚退役軍人正能量有待提升。加強黨的建設、激勵黨員干部擔當作為、推動退役軍人事業高質量發展不夠有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壓力傳導存在層層遞減現象。狠抓制度落實、持之以恒糾治“四風”還不夠徹底。
市商務局黨組落實“六穩六保”、建設經貿強市、推動惠州經濟高質量發展發力不足。協調推進中韓(惠州)產業園和跨境電商綜試區建設力度不夠大。加強黨員干部學習教育、發揮黨建引領仍有不足。全面從嚴治黨抓得不夠緊,制度籬笆扎得不夠牢,干部選拔任用制度執行不夠到位。工作作風還不夠扎實,財務管理仍需進一步加強。
此外,市委巡察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規定轉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等有關方面處理。
惠州日報記者袁暢 通訊員市委巡察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