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15號)
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于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1〕51號)、廣東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關于印發廣東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為進一步加強我市社會面精準防控工作,快速有效阻斷疫情擴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將有關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對惠陽區新圩鎮、淡水街道、秋長街道,博羅縣石灣鎮、園洲鎮、龍溪街道,大亞灣開發區西區街道、澳頭街道;仲愷高新區潼湖鎮、瀝林鎮等10個鎮街及惠東縣吉隆鎮、黃埠鎮等2個與深莞交往頻密的重點區域執行常住人口和臨時來惠人員就地開展全員核酸篩查工作。請市民群眾配合做好全員核酸檢測工作,根據村(社區)工作人員指引有序進行采樣。在核酸檢測結果出來之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一)嚴格的社區管理。所有小區設置卡口,實行24小時值守,出入口嚴格執行體溫必測、口罩必戴、掃通行碼、亮健康碼通行。禁止非必要人員及車輛進出。
(二)區域內居民不聚集不串門,在第1次核酸檢測結果出具前暫實施居家隔離。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的,外出時盡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兩點一線”往返目的地。
(三)區域內公共交通限制載客量保持在限定值50%以下。取消餐飲場所堂食服務,可采取打包或外賣方式提供餐飲服務。娛樂場所、群眾性活動場所暫時關閉,超市、肉菜市場加強通風,限制人流,提倡非現金支付。養老機構實行進出登記管理,除緊急情況外,取消家屬探視,禁止機構外人員與老人接觸。
(四)落實“四個一”健康服務,指導居民自我健康檢測,每日測量體溫,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及時到轄區內正規醫療機構就診,并向所在社區報備,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隨訪。轄區醫療機構加強發熱病例監測,藥店強化發熱等感冒藥銷售登記上報管理。
二、全市其他區域,執行以下防控措施:
(一)所有小區實施網格化管理與服務,全面開展摸排管理,加強對重點人員(從事冷鏈產品工作人員、解除隔離人員、人口倒掛村人員、出租屋人員)和重點機構場所人員的健康管理。出入口嚴格執行體溫必測、口罩必戴、掃通行碼、亮健康碼通行。
(二)區域內居民外出要做好個人防護,盡量減少行動范圍。居家醫學觀察人員“足不出戶”。
(三)各類公共場所開放,督促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場所通風消毒,做好體溫檢測。餐飲場所提倡打包,堂食按核定人數的50%實行限流,每個包房不超過6人。密閉場所按接待能力的50%實行限流。全市景區按接待能力的75%實行限流。定期對重點場所、重點部位進行環境標本檢測和檢測。
(四)居民自我健康檢測,每日測量體溫,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及時到轄區內正規醫療機構就診,并向所在社區報備,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隨訪。轄區醫療機構加強發熱病例監測,藥店強化發熱等感冒藥銷售登記上報管理。
惠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