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城鄉低保標準擬提至853元 有意見可向市民政局反饋

      原標題:
      全市城鄉低保標準擬提至853元
      如有意見可于本月22日前向市民政局反饋

        惠州日報訊 (記者游璇鈺 通訊員王韜杰)記者3月16日從市民政局獲悉,我市2021年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擬提至853元/人·月,每人每月提高29元。市民政局在其官網公布《惠州市民政局關于印發2021年全市城鄉低保等標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于本月22日前提出意見。

        根據征求意見稿,2021年全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853元/人·月,實行城鄉一體化。其中,城鎮低保平均補差不低于638元/人·月,農村低保平均補差不低于476元/人·月。城鎮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方面,基本生活標準為1620元/人·月,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基本生活標準為1365元/人·月。特困供養人員護理標準執行原有標準。遇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由市民政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適時作出相應調整并公布。

        根據征求意見稿,各縣(區)要嚴格執行標準,從1月起按本通知標準發放保障資金,對1~4月份保障對象補發今年未達標月份差額,并確保在5月20日前一次性補發到位。在市定標準基礎上提高保障標準的縣(區),報市民政局備案。同時,要健全主動發現和動態管理機制,全面推進信息化核對和管理,加強社會救助兜底保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按規定程序將符合條件的對象納入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

        據悉,《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截至日期為3月22日,有關單位和個人可通過以下途徑提出意見: (一)發送傳真至:0752-2882225。(二)發送電子郵件至:smzjshjzk@huizhou.gov.cn。(三)郵寄信函至:惠州市惠城區鱷湖路9號市民政大樓2樓社會救助科(郵編516001),并在信封上注明“《惠州市民政局關于印發2021年全市城鄉低保等標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修改意見”字樣。

      編輯: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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